公交车内摔倒责任咋划分 公交车内摔伤司机承担什么
乘坐公交时摔伤,能否向公交公司索赔?
1、乘坐公交时摔伤,若非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一般可向公交公司索赔,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以下从法律层面和生活层面展开分析:法律层面运输合同关系与违约责任:乘客乘坐公交车,即与公交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
2、如果摔伤是因为公交车未尽到安全驾驶以及谨慎等义务,公交公司需要对摔伤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基本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可以索赔。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详细解法律依据:根据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是故意或者由于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4、在发生摔倒事故后,受伤旅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公交公司进行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是过错责任赔偿,即需要证明公交公司存在过错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因此,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受伤旅客先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公交公司的过错。
5、不过,如果第三人逃逸或者无力赔偿时,公交公司需承担补充责任,在公交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进行追偿。若甲是因为自身故意、重大过失(例如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未扶稳)或者自身健康问题而受伤,那么公交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时甲的医药费需自行承担或者根据具体情况由其他责任方承担。
6、在公交车上摔伤的赔偿问题,主要取决于摔伤的原因及造成的后果,具体如下:公交公司责任:如果是因为公交车未尽到安全驾驶以及谨慎等义务,导致乘客摔伤,公交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公交车上摔倒是谁的责任
1、当公交车内人员拥挤,因第三方肇事导致乘客受伤时,由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只要不是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论客运公司主观上有无过错,旅客均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客运公司在先行赔付后,可再向第三方主张权利。
2、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司机作为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执行驾驶任务过程中,因急刹车等操作导致乘客摔倒,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所以应由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3、首先,如果摔倒是因为公交车未尽到安全驾驶以及谨慎等义务,例如急刹车、突然加速、未平稳行驶等导致的,那么公交公司需要对摔伤承担赔偿责任。
4、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的责任承担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公交司机正常行驶,乘客因自身原因摔倒,乘客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司机急刹车导致乘客摔倒受伤,由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乘客上车投币后与客运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法律关系,客运公司在运输过程中致乘客受伤,违反了安全运输义务,构成违约和侵权行为。

公交车起步乘客摔倒,责任谁承担?
当公交车内人员拥挤,因第三方肇事导致乘客受伤时,由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只要不是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论客运公司主观上有无过错,旅客均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客运公司在先行赔付后,可再向第三方主张权利。
公交车起步导致乘客摔倒,责任一般由公交公司承担,但若乘客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交公司可免责或减轻责任。具体分析如下:公交公司的安全运输义务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公交公司)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伤亡由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
公交车起步导致乘客摔倒,一般情况下承运的公交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乘客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或伤亡由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
若因公交车内人员拥挤或第三方肇事导致摔倒:只要不是不可抗力或者乘客自身原因造成的,由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客运公司在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方主张权利。若因司机急刹车导致摔倒:乘客上车投币后,与客运公司即形成了客运合同法律关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有合理的注意义务和提醒义务。
司机及公交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司机未尽到安全驾驶及谨慎义务,如突然起步或刹车过猛,导致乘客摔倒受伤,或者因为车内人数过多被挤倒而找不到具体肇事人,司机及公交公司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这同样依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承运人安全运输义务的规定。
责任需由公交公司承担。这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的不当操作、未确保乘客安全上车下车等情况。若司机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公交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向司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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