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盖房子钱写协议有效吗 出资建房拆迁怎么补偿
我的自建房和一个包工头签的施工协议是否有效,我的自建房和一个包工头...
包工头有资质且没有违反法律所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自然人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都可以签订合同,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若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则是无效的。
协议有没有效,你都与这个人没有关系。你与包工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你们两方的合同,他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是另外一份合同,哪怕某一方的合同存在无效,你已经支付了费用,且对无效内容不知情,可以构成善意第三人,基本不存在什么问题。劳务方应该与包公方进行协商,而不是来找你沟通。
业主与建筑包工头签订的安全协议中,免责条款通常被视为无效。即使协议中约定出了事情由包工头负责,一旦发生事故,包工头仍需承担主要责任,而业主也需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结论基于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
包工头承包农村村民自建房不超过两层(含两层)的承包合同具有效力,可以按照双方所签的承包合同约定及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而超过两层(不含)的承包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按照《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后的规定处理,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进行处理。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需谨慎,若与无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合作,则合同无效且不合法。《建筑法》虽未明确劳务分包资质要求,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与《民法通则》的规定,劳务分包企业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
儿子出钱盖房房子归谁所有
如果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且父母与儿子之间没有关于房屋归属的明确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房屋应认定为父母所有。此时,儿子出资建造房屋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对父母的借款或者赠与。儿子可以主张返还其出资款,但通常难以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重建房屋的所有权归父亲。这种情形一般是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就拥有该房的所有权。重建后的老宅在其父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变化,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因此,该老宅仍属于其父所有。
老人的地基儿子盖房,房子归父母。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 *** 审核,由县级人民 *** 批准。”也就是说只有经过行政确定程序,才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确立的效力,虽然子出全资建房,但重建后宅基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变化。
你好!如果土地是父母的(农村一般是宅基地),但房子是子女盖的,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中,通常是被认为是盖房子的人和宅基地人的共同资产。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盖房子的钱全部是你出的,也可以认定房子是你的,但是通常的做法是宅基地所有人折合一定的价格补偿给出资盖房人,房子归宅基地所有人。
别说房子是儿子花钱盖的,就算儿子没花钱,儿子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子也有居住权,不管从现实还是法律层次,父亲肯定无法处理儿子居住使用的房间部分,正因为如此没有家人的同意,父亲肯定是无法出售房子的。当然如果是城镇完整产权的商品房,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并不需要儿子的同意。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上写的是父亲名字,房子是儿子盖的,房产归父亲。因为宅基地是父亲的,没有宅基地怎么盖房。你可以与父亲协商,百年之后由你继承房产。
儿子在父母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所有权归谁?
1、儿子在父母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所有权一般归父母所有,但具体需依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一种情形是:关于父母宅基地儿子出资建房的归属,如果双方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应按约定确定所有权。若无明确约定,宅基地使用权归父母,儿子出资建房一般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关键是双方的贡献大小。
2、一般情况下,老人宅基地儿子出钱盖的房屋产权归老人所有,但存在特殊情况。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老人名下,通常房屋所有权会随宅基地归属老人,儿子的出资行为可视为债权,儿子有权主张返还建房款项或要求经济补偿。
3、综上所述,子女在父母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但子女在父母生前可享有居住使用权,在父母去世后有权依法继承房产。
4、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仍然属于父母。因为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原本就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即父母。如果父母与儿子之间存在明确的书面约定:例如约定翻建后的房屋归儿子所有,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
5、如果房屋登记在儿子的名下,那么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儿子所有。即使父母曾提供宅基地使用权,也不能当然地否定儿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情况 如果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且父母与儿子之间没有关于房屋归属的明确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房屋应认定为父母所有。
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吗
合作建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具体原因如下: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设房子。合作建房协议书违反了这一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无效。合同无效的后果:由于合作建房协议书无效,因此产生的损失应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予以分担。
民法典规定,合作建房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具体来说,合作建房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签订合同的各方必须具备理解和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应当是各方自愿、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影响。
合作建房合同只要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是具体分析: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合作建房合同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达成的,这是合同有效性的基础。双方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
农村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的有效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原则下认定为无效,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例外认定有效。合同无效的一般原则 身份限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严格的身份限制,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民法典》规定,合作建房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具体条件如下: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参与合作建房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理解和承担合同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
合作建房合同无效时,应按以下方式处理:合同无效的认定:若合同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则合作建房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利用宅基地与他人合作建房的,即使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取得了建房所需的“两证一书”,但因宅基地属集体土地,合作建房合同也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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