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加名字没用了(新婚姻法加名字还有什么意义?)

2022-10-05 六尺法务 民法典

新婚姻法加名字没用了

新婚姻法加名字没用了是真的,据新婚姻法所述,房产证就算加了你的名字也不属于你,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全款买房,却只写了另一方的名字据新婚姻法所述,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一方能够证明房子是另一方“赠予”的,那么就算那一方拿全款买房,在婚后也是无权进行分割的。(2)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贷款买房与全款买房是不同的,贷款买房的时候还会涉及到还贷比例的问题,假如是婚前贷款的,一般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那房子就是谁的,但如果是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的话,那么登记名字的人就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其中,这个补偿款就包括已还贷款及房产增值部分。(3)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子后,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不管双方,是哪方先买的房子,只要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在只写了自己名字的情况下,在离婚后,财产分割时就可以按“婚前财产”计算!就算是在婚后加入另一半的名字,婚后的她(他)也是无法分到房子的,新婚姻法在实施以后,能够有效打击那些“骗婚”的行为。(4)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相信大家都会有所了解,夫妻在婚后买房,不管是写了谁的名字,都是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但如果其中一方可以证明,购房的资金是属于婚前财产,并且在登记中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后,财产分割时,婚后购买的房子也会被判定为婚前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就没有了分割房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新婚姻法加了名字也没用

新婚姻法加了名字也没用

新婚姻法加了名字也没用,新婚姻法发布之后,对于夫妻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也是很多夫妻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下面为大家分享新婚姻法加了名字也没用。

新婚姻法加了名字也没用1

一、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

新的婚姻法对于房产加名无效问题做了相关的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况的时候,加名无效:

1、婚前全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如果房产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进行购买的,并且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按“婚前财产”计算。

也就是说,即使在婚后加了伴侣的名字,离婚之后,另一方是无法分割房产的。

2、男方全款买房,只写女方名字:

根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女方可以证明房产是男方“赠予”的,那么即使是男方出全款买的房子,在离婚之后,男方也是无权进行房产分割的。

3、婚前贷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

婚前贷款买房,与全款买房不同,因为贷款买房中涉及到了还贷比例的问题。

(1)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子就归谁。

(2)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话,那么登记名字的人,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包括已还房贷以及房产增值部分。

4、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记夫妻双方名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归谁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6、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7、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

第一,如果房子加上你的名字,无论你们领证与否,若你们没有特别约定,房子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区别在于,假设你们没有领证,你们就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那么日后你们选择分手,是自由的,不需任何人同意;

而涉及的房子分割问题有纠纷,就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单独处理;如果你们领证,而日后需要离婚,那么需要到公权力机关(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去处理,同时,房子财产问题需要一并处理。

第二,如果房子只写对方的名字,而你们共同还贷,那么,如果你们没有领证,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部分还款;如果你们领了证,这里需要看是在房产证在领证前还是后,如果在前,那么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你仅仅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还款部分;如果在后,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财产。

第三,综上所述,就是领证前取得的房产证只有一方签名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领证后取得的房产证上无论只有一方还是双方的签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分;

当然,无论领证前还是后,如果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应当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最后,注意一点的就是,房产证上是他爸和他的名字,如果加上你的名字的话,那也就是你们三个共同所有。假设离婚的话,不能对他父亲所有部分进行分割的。

领证之前加名字算是买卖(要交营业税和契税的,在房产局办理的时候会告诉你)但是如果是领证之后夫妻之间的赠予则不要交这些税。

在领证之前赠予的话不划算,而且如果你俩将来掰了,他们可以要求撤销,因为是基于婚姻关系成立的赠予。

在领证之后赠予,税金就省不少。这时的赠予如果不约定份额,则认为是共同共有,以后再离婚,你可以主张分得应有份额。

新婚姻法加了名字也没用2

新婚姻法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吗

要分情况。

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解释:《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买房产权归属

一种情况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这种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为了平衡夫妻双方权益,维持正常的家庭关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就这种房产进行约定,并到房屋登记部门对原产权证进行变更,避免日后对此产生分歧,影响夫妻感情,甚至损害一方权益。

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的话,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候,出资双方应在产权证上载明权利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婚前财产各自所有。

但房屋权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情况确定权利人的,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双方出资但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姓名,则已经出资但未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将会在房屋的处分、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双方反目对簿公堂,在分割财产时权利就可能得不到保护。

新婚姻法加了名字也没用3

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规定

1、在婚前,买完房子后,只写下其中一方的名字。

无论双方,是哪方先买的房子,只要是婚前购买的全款房子,在只写上自己名字的情况下,离婚后,财产分割可按“婚前财产”计算!就算结婚后加上另一半的名字,结婚后的她(他)也不能分房子,新婚姻法实施后,就能有效地打击那些“骗婚”的行为。

2、一方买全款买房,但只写对方的名字。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无论婚前或结婚后,只要一方能证明房子是另一方“赠予”的,就算对方拿全款买房,结婚后无权进行分割。

3、婚前贷款买房,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

借钱买全款买房不同于全款买房,贷款买房时还会涉及还贷比例问题,假如是婚前贷款,一般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那房子就是谁的,但如果是婚后夫妻一起还贷,那么贷款买房的人还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其中包括房产增值部分。

4、婚前财产,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相信大家对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都会有所了解,结婚后买房的夫妻,无论写下谁的名字,都是属于两个人的共有财产,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证明买受的钱属于婚前财产,而登记时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婚后购买的房子也会被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而另一方则没有分割房产的权利。

2022年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的

2022年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的

2022年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的,很多人离婚的时候,都是会为了一套房子所纠结的,而且房产的纠纷是夫妻离婚后车架的纠纷,以下了解2022年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的及相关资料。

2022年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的1

加名字上去实质上是属于一种赠与,把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另一半,是有效的。《物权法》规定,物权以登记为准,一旦登记就发生效力。只要在房屋登记簿上加了名字。

就发生物权效力,如果登记簿上由乙方名字变成夫妻双方名字,就变成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只不过这种情况有可能不是完全一人一半,而是法官结合结婚时间长短,双方贡献适当分割比例。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无论是房产证加名或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比较保险的方式还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

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因此产证上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是有区别的。

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论上当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配偶就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了房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2022年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的2

《民法典》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同以往的规定不同,《民法典》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同时,《民法典》还出现了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归一方所有。

除此之外,《民法典》婚前买房相关条例还指出,一旦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参与还贷离婚时可视情况获得一定的补偿。具体为: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这个登记名字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另一方也有出资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三、有关房产的规定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与法律知识了。显而易见,《民法典》婚前房子加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在房产证上加另一方的名字说明这是自己赠与给他或她的财产,如果将来要面临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这所房子就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才可以。

2022年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的3

一、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

新的婚姻法对于房产加名无效问题做了相关的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况的时候,加名无效:

1、婚前全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如果房产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进行购买的,并且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按“婚前财产”计算。也就是说,即使在婚后加了伴侣的名字,离婚之后,另一方是无法分割房产的。

2、男方全款买房,只写女方名字:根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女方可以证明房产是男方“赠予”的,那么即使是男方出全款买的房子,在离婚之后,男方也是无权进行房产分割的。

3、婚前贷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婚前贷款买房,与全款买房不同,因为贷款买房中涉及到了还贷比例的问题。

(1)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子就归谁。

(2)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话,那么登记名字的人,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包括已还房贷以及房产增值部分。

4、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记夫妻双方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产加名的方法

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若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名盖手印。

而另一种是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但这样就都将被视为份额买卖,要收取相应份额的契税及各项税费。

此外,为避免子女夫妻双方为增加名字产生争议,少部分父母也采取了赠与的形式。按照目前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这类直系亲属将不动产赠与自家儿孙,《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

只需缴纳契税和公证费。其所需公证费用、契税也按照子女的受益额占房屋评估价值的比例来计算。但非直系亲属之间,即便是通过赠与方式,也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契税等,等同于买卖。

二、加名费用

目前夫妻在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暂无征收契税之说,因而夫妻婚后加名仍最为简单也最便宜,整个过程只收取少量手续费,总计在100元左右。而即使是尚有贷款的房子,也只是在手续上稍多几个步骤,费用相应增加一两百元。当然,仍处还贷阶段的房屋,不同银行可能还会收取一定的相应费用。

而其他如结婚前就要加名字、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名字、子女的房子加上父母名字等等,情况就相对会复杂许多,也会产生一笔不小的费用。

以普通住房为例,大致就需要2.5元/平方米的交易税、0.05%的印花税,不满5年的还要额外交5.5%的营业税和1%个调税等等,计税值按市场价格和转让比例计算,显得颇不划算。

再看赠与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就单次交易来看,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确实节省了费用成本,但一旦今后将该获赠的房屋出售时,将面临除缴纳常规的税费以外,需多缴纳20%个人所得税。

三、注意

如果婚前买房,夫妻双方乃至两个家庭应有一个严肃的讨论,以达成共识。即使不做婚前财产公证,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约定,对于以后可能出现的分割财产事先做好沟通和书面约定(如份额、分割比例、其它协定等),也能有效避免今后产生纠纷。

在改变观念的基础上,保留好购房资金来源及流向证据、对“产权登记”要把好关,冷静考虑婚姻关系和登记名字等利益问题,这些才是我们更多地要去考量的,既是对自己,也是对另一半负责。

其实我们可以从文中发现,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的规定里面,不只要求了加入的条件,并将加入后所要共同承担的责任也做了详细的描述。其程度远比我们在电视剧中看见的要严肃的多。其实个人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其实不重要,毕竟相守才是最终的目的。

四、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

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 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新婚姻法加名字没用了(新婚姻法加名字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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