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能否放弃继承子女财产 老人放弃儿子的继承权后能反悔
老人去世三年后自动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1、老人去世三年了,不可以自动放弃继承权,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自愿放弃继承权,但不能自动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提出。 老人去世三年后自动放弃继承权可以吗?是不可以的,放弃继承权应当主动提出,不适用默认,自愿放弃继承权具有法律效力。
2、在处理遗产时,继承人应意识到,除非有明确声明放弃继承权,否则遗产仍归所有继承人共有。两年内未分配房产,并不视为放弃继承权。关键在于继承人是否以适当方式明确表达放弃意愿。若未明确表达,遗产将维持共有的状态,直至分配完成。继承权的放弃需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3、遗产继承分割时效有规定的,作为遗产的受赠人,应当在得知继承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人,如果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继承。因为遗产继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起诉的时效是三年。在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往往会在遗嘱中写清遗产分配及执行的方式。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能继承遗产吗
1、子女早于父母去世,父母属于子女的*顺序继承人,父母去世后,其遗产继承适用于代位继承,由子女的代位继承人进行继承。其配偶赡养了死者的父母的,取得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如果不赡养,就不能取得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继承权由子女的孩子所有,此时发生的是代位继承。原则上,若是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不管(外)孙子(女)是否直接由祖辈来抚养,此时都是可以代位继承本属于自己母亲或父亲的遗产的。
3、法律主观:儿子先死父母死了孙子有继承权。法律规定,儿子先于父母死亡的,由儿子的子女、即孙子,作为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仅限于属于其父的遗产部分。法律客观:《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老人放弃继承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吗
1、不只是所有子女,如果被继承的人还有父母在世,他们的父母也应到场。不能同时到场,可以分别去,只要是本人能亲自到场就可以,但公证处或房管局为办理方便,一般会要求同时到场。
2、放弃继承权的办理一般需要到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不能随意反悔,具有不可分性,放弃继承不得与履行法定义务相冲突,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3、遗产公证继承人不需要全部子女到场,只需要公证处的公证人员2人以上在场,开具公证文件,证明遗嘱是真实合法自愿的,是老人意思的真实表示即可。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老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处理的是自己个人房产,有权处理,无须子女同意或到场。但如果房子是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1)奶奶还在世的,需要爷爷奶奶共同去做公证,其他子女不用到场;(2)奶奶已经不在世的,爷爷一个人做公证不行,还必须有其他子女到场做放弃继承的书面证明才行。
5、如果老人不幸离世,可以考虑进行继承公证。在进行继承公证时,需要老人的所有子女到场并放弃继承权,只有一个人能够继承房产。这一步骤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参与,确保房产过户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除了上述两种方式,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在老人生前,与所有子女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明确房产的归属。
6、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公证委托。如果是想协议继承或公证继承:要求所有继承人都必须到场签字才可以,如果继承人中有人已经去世,要提供死亡证明;如果继承人中有人不能到场,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才可以。老人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全部子女、老人去世时还在的老人的父母。
老人遗产可以不给儿子吗
1、老人的遗产可以不给儿子,遗产作为公民的个人财产可以设立遗嘱进行分配。遗产的分配时,可以按照设立人员的实际意愿进行分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不给自己的儿子进行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遗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老人遗产可以不给儿子吗 可以。
2、不可以的。《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3、法律分析:可以。如果父母生前有遗嘱,不将遗产分别给子女,而是捐赠给慈善机构或者赠与他人,都是可以的。父母有合法遗嘱不让子女继承、子女放弃或者存在依法应被被剥夺继承权情况。老年人将其个人合法财产赠与给任何人是其合法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4、在我国法理架构内,老年人可依照自身意愿书写遗嘱来分配合法财产,其中包括不将部分遗产留给儿子,这是正当合法的行为。遗嘱就是遗嘱人在生前提早规划并在法定条件下处置个人合法财产,当其离世后即刻生效的法律行为。
5、只要房产是老人的,老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立遗嘱将房子指定孙子继承即可。但为了日后的过户,较好立公证遗嘱。当然也可以立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等。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6、长期不与父母来往,虽然可能在情感上影响家庭关系,但这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剥夺继承权的理由。在面对家庭遗产继承的复杂情况时,建议先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每个人的权利得到公正处理。法律是保护人们权益的工具,尊重法律有助于解决家庭纠纷,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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