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民法典
离婚房屋处置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1、根据新的政策规定离婚房子若是属于共同财产则需要协商后分配,若是不属于共同财产则由房屋的所有者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分配。对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通常是由男方或者是女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价款。
2、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3、法律分析: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都主张该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及房屋实际使用现状,从共有房屋使用价值较大化角度出发的原则判决将*共有住房归为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
离婚时房屋分割的原则
1、法律分析:双方离婚时已经对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作出了书面协议的,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一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双方对房屋归属没有约定或者存在争议的,一般是要先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平均分配;法院认定房子为一方财产的,归那一方所有。
2、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离婚财产分配需尊崇以下四个原则:保障子女及无过错方的利益;促进正常家庭生活;尊重当事人意愿;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4、离婚房产分割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双方对此已有明确约定,则按协议执行;反之,个人房产不作分割,共同房产则以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利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维护妇女、未成年人权益原则; 考虑无过错方因素原则; 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尊重各方自愿原则; 不得损及国家、集体和第三方利益原则。
2、离婚房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自愿协商原则,如有约定按约执行; 保护弱势群体原则,侧重于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 个人财产离婚后不予分割原则。
3、保障子女及无过错方的利益;促进正常家庭生活;尊重当事人意愿;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法律依据】《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5、离婚财产处置原则包括:平等、优先保护子女与女性权益、非过错方优先考虑以及均等分配。具体方式如下:若为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归属,通常情况下,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则需支付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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