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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2023-04-05 法务资讯 案件

七天无理由换货规则

“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商家(下称“卖家”)使用淘宝提供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买家提供的特别售后服务,允许买家按本规则及淘宝网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其已购特定商品进行退换货。具体为,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

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时。

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

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

本规则是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则之一。

如买家针对参与消费者保障服务之“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卖家向淘宝网提出赔付申请,则淘宝网有权以普通人身份对交易双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表面审核,并依据该资料做出判断。交易双方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提交的资料导致淘宝网判断错误造成损害,淘宝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是什么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指商家使用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买家提供的特别售后服务,允许买家按对已购特定商品进行退换货。具体规则如下:

1、 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退换货 ,需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发起申请售后退换货。

2、 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 ,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商品破损或残缺或本身质量问题;

3、 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 ;如购买物品被洗过、影响二次销售,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

4、 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 ,买家承担发货和退货邮费。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1、当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因不满而要求退货或换货时。

2、由于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承担退货和换货的全部邮资。七日内无故退换货的质量问题,是指货物损坏或残缺。

3、退货、换货应在收货时提供完整的外包装、附件、标签等;采购的货物已被清洗,影响二次销售的,不得退货、换货损坏的货物或去掉的标签;所有订购或订购的特殊尺寸不得退换货;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经开箱或使用,不得退换货。

扩展资料:

赔付条件:

1、买方申请赔偿的卖方已参加“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并承诺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2、买方要求卖方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但卖方拒绝提供,或无法联系卖方,或卖方中断其运营或服务;

3、买方的赔偿申请在形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赔偿申请金额仅限于买受人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7天无理由退换货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实体店服装

法律主观:

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的退货。由于这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因此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责任范围: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时候。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穿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与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与退换。;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所有退换货商品,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以物流签收运单显示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请买家与卖家家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网络等远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是线下实体店购物尚未有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为推进消费者上述权益的实现,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倡导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管理办法》。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场,苏宁易购、国美、沃尔玛、便利蜂、一得阁、日日顺、立升、京东商城等企业率先响应做出承诺。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通过该网络、电视等方式销售的产品实施的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无需说明理由即可退换货的规则。值得注意的是,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无理由退换,有一些比如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品或者报纸期刊、数字化产品之类的有时效性的商品一般就没法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法律规定

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指从快件被签收的那个时间算起,收货人只要不满意就可以选择退货,但前提条件是,如果不是商品质量原因,要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货。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7天无条件退货法律规定:

对于购买的商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不适用无条件退休的规则。有质量问题的,可以七天内要求退货。

但对于通过网络、电话、电视等方式购买商品的,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不能退货的商品之外,消费者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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