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件 >>

诫勉谈话是什么处分(诫勉谈话检讨书自我反省3000字)

2023-03-01 六尺法务 案件

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是什么关系

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

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方式。

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

诫勉谈话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

拓展资料:

党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党纪处分原则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纪处分

诫勉谈话是什么处分(诫勉谈话检讨书自我反省3000字)

诫勉谈话是什么处分

【法律分析】:诫勉谈话属于不行政处分。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诫勉谈话适用条件是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适用条件是党员干部存在轻微违纪问题,这里的轻微违纪问题,在证据要求上相对于“苗头性问题”较高,即有证据证明党员干部的行为构成轻微违纪,不能将轻微违纪问题混同于苗头性问题。

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

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汲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具体的制度和实施细则由各个单位参照中央文件分别制定。

【法律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一条 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诫勉谈话算处分吗

诫勉谈话不属于处分。诫勉谈话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应当根据党委(党组)的意见,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或者作出组织处理。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诫勉谈话属于什么处分

诫勉谈话是党的相关工作部门开展党内监督和党内问责的一种具体措施。一般来讲,诫勉谈话由于其特殊性,一般还达不到处分的层级。

【法律分析】

1、诫勉谈话在法律规定中的限定词是“领导干部”,因此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所有党内成员都能适用这一词汇(普通党员或群众在工作中出现问题,一般用更通俗、直接的“谈话”、“劝诫”等词汇;

2、诫勉谈话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其相比行政处分的六类情况(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程度会更轻,也没有达到最低层级的“警告”标准,因此不算处分。

【个人建议】

诫勉谈话虽然还够不上处分的六类标准,可一旦被认定为需要诫勉谈话的对象,即默认相关当事人的行为已经在处分的边缘徘徊。劝诫谈话是一种警醒当事人、期望当事人能及时改正错漏的最终非处罚手段。

【法律依据】

诫勉谈话的种类大体上有两类:一类是《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条规定的,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诫勉谈话。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造成浪费的诫勉处理,因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受到诫勉处理,可归入轻微违纪问题类。另一类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诫勉处理。

关于诫勉谈话的实施主体和权限。《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轻微违纪的行为,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有权诫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也有权采取诫勉方式进行问责。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2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下一篇 民众镇(民众镇政府官网)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诫勉谈话是什么处分(诫勉谈话检讨书自我反省3000字)

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是什么关系 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方...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