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民法典(法官宣讲民法典)

2023-02-09 法务资讯 民法典

2022年法律禁止收彩礼是真的吗

法律解析:

购买 新能源 车会有政府很多的优惠政策,那在新的一年里购买新能源车还需要摇号吗?传闻不摇号是真的么?接下来由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摇号新政策,新能源车不用摇号是真的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明年的 北京 市小客车指标方案目前还在制定中,还没有最后方案出台。”北京市 新能源汽车 发展促进中心的相关人士对笔者表示。这也确认了,虽然2013年底就已经公布了2014年至2017年的北京小客车指标分配方案,但目前看来,2017年很可能再度生变。 2017摇号新政策有车位才能买车?新能源车不用摇号 震惊:传统燃油车摇号指标或被猛砍1/3 而笔者近期已在多个场合听到关于2017年北京小客车指标将进行大幅调整的消息,这个“调整”指的是在已经公布的2017年指标分配变为“普-通小客车(也即非纯电驱动汽车)9万、新能源车(即纯电驱动载客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6万”的基础上再度调节。同时,今年12月26新能源汽车指标摇号将继续采取直接派发的形式。 消息源表示,调整的主旨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所以普-通小客车的指标将进一步压缩至6万,而至于减少的普-通小客车指标是否会转加给新能源车,现在说法不一。 目前听到的有两种说法,一是普-通小客车和新能源车指标分配彻底倒置,变成6:9;二是考虑到拥堵问题要进行总量控制,所以新能源指标不会再增加,指标比例变成6:6,即总指标减少至12万。共同的看法是,普-通小客车指标将再度减少。笔者想探讨的是,如果以上任一种说法成真,那么北京的车市将面临怎样的改变?新能源和传统汽车制造商都做好准备了吗? 摇号新政策有车位才能买车?新能源车不用摇号 “来自非官方的消息,已经暗示我们好几次了,明年北京地区将有9万个新能源指标,只有6万台普-通小客车指标,原定的是6万和9万,现在变成9万和6万了,倒逼大家往新能源上走。”某大型新能源企业的一把手对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准备迎接2017年北京新能源市场的爆发。 消息来自“非官方”很好理解,这么大的事情,不可能有任何风声提前从官方泄漏出来,但这种方案制定是需要在整个行业内进行征询意见的,所以自然有很多非官方渠道的人会得到消息,继而给相熟的汽车或新能源企业提前通风报信,让其做好准备。 新能源车指标增至9万辆,也即在今年3万辆的基础上增加两倍。这样的方案,笔者听了也觉得很是震惊。对于此消息的真假,另一位北京市新能源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谨慎表示,目前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同时强调“北京市正在落实中央精神”。 这里提到的“中央精神”,是指包括实国务院9月29日常务会议精神在内的今年出台的一系列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及中央讲话精神。其中,929会议中提到的“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 限行 、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的要求直接促使北京市10月26日的小客车指标摇号日,新能源汽车免去摇号,直接派发了17150个牌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如何理解新时代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法典?形势与政策题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高空抛物、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的体现人民的需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解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为了加强民事立法相关活动和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我们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尺标,我们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动《民法典》实施方案。

作为新时代大学生我们在面对法民法典时应该怎样做?

1、以民法典颁布施行为契机,坚定全社会的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是人们在内心深处对法治的一种情感,这种情感包括认同、信服、尊崇、敬畏等要素,体现的是对法律自觉自愿地忠诚和尊重。民法典的调整对象系全社会占比最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民事主体的法治信仰状况决定了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水平。

2、深刻领会民法典的精神要义,夯实全社会的法治理念。

要透过民法典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进一步厘清国家机关履职用权的界限。民法典是调整民事社会关系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扩展资料:

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是社会文明的重要彰显。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它的颁布实施,对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良法善治,必将发挥重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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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内出轨有了孩子怎么办(婚内出轨怀孕)

现实永远比小说魔幻。虽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当堪比电视剧还戏剧化的事件出现在我们的视野时,还是禁不住表示愕然。

“一个出生20日、尚在襁褓当中的男婴,竟被以两万元贩卖。”

据江门公安10月21日消息,近日,新会公安深入推进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团圆”行动,成功侦破一起拐卖儿童案,抓获三名嫌疑人,成功解救一名被拐卖儿童。案件的离奇在于贩卖儿童的竟是孩子的生母!

广东江门新会,阿玲(化名)和工友阿荣(化名)恋爱了,他们很快同居,再然后,阿玲发现自己怀孕了。但事实上,阿玲不仅不是单身,而且已婚育有仨孩子。

阿玲答应阿荣,等孩子出生后,自己就会离婚,回到阿荣的身边。就当阿荣满心期待准备迎接阿玲和孩子到来的时候,噩耗突然到来:原来阿玲早在孩子出生20天时,就以两万元的价格把孩子卖掉了,更不可思议的是,为了让孩子尽快“变现”,阿玲还是一边待产一边寻找买家。悲愤交加下,阿荣终于选择了报警。

或许有人会问,自己十月怀胎生的孩子,想怎么处置随便自己,难道这样也犯法吗?

买卖儿童需要承担的责任

贩卖亲生子女是否构成犯罪?收买被拐卖儿童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贩卖亲生子女是否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有关规定还规定了“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以及出卖拾捡儿童的,均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故出卖亲生子女是否属于刑事犯罪,需要考察, 主要看情节是否恶劣以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若是因生活所迫使监护权转移将子女送养的,不构成犯罪。本案中,若该女子出于非法获利目的,将自己的亲生子女卖给他人的,构成拐卖儿童罪。

第二,收买被拐卖儿童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了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子女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也不是父母个人的附属品,我国法律不允许将孩子当做商品一样买卖。拐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律师表示:“自己的孩子想卖就卖,或者想打就打,这是一个误区。孩子出生后,就是独立个体,父母不能随意处置孩子,而是对孩子有法定义务,例如抚养教育等义务,如果违反,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婚内出轨生子算是重婚罪吗?

出轨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 能证明其与他人长期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 ,则构成重婚罪,即违法且犯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

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 法律上的重婚 ; 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 事实上的重婚 。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 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我国《民法典》立法宗旨是保护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度,如果配偶瞒着一方与与他人同居,属于秘密状态的,只能接受道德的谴责。如果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关系的,涉嫌构成重婚罪。

非婚生小孩的相关权益

什么情况是非婚生子女?

事件中这个被以两万元卖掉的孩子就是“非婚生子女”,也即在 婚姻关系之外所生的子女。 就是夫妻其中一方和第三者一起生的那个孩子。

“孩子是无辜的”没错。所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并且,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其中,抚养费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如果你配偶A给小三B生了个孩子C,每个月A给B微信转账一万块,同时备注:“给C的生活费”。那么这个钱,原配很大概率就要不回来了。

所以!敲黑板划重点!!!爱情不常有,而催婚常有。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结婚,在遇到小三的时候,先把财产保住。如果配偶跟小三有孩子了,先把共同财产分割了,再去离婚吧。

合同内没写质保期怎么办

合同内没写质保期怎么办

合同内没写质保期怎么办,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时我们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维护自己的利益。下文分享关于合同内没写质保期怎么办。

合同内没写质保期怎么办1

一、未约定工程质保期怎么办?

未约定工程质保期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标准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 、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

1、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对施工材料、施工方法及实体质量随时进行抽查。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制、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令其停工或返工。

3、若发生质量事故时,负责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参与制定处理方案,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

4、参与公司组织的质量、贯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事业部例会上通报,配合公司迎接上级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查。

5、督促协助项目部每月按时上报质量统计报表及其它报表。

6、对施工中易发生的质量通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详细交底,并监督检查。

7、坚持按图纸施工,工程设计变更一律以单位局面通知为准,任何口头通知无效。

8、在项目经理部专门设立工程技术处,对各项工程进行技术负责把关,每道工序制定岗位职责,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

9、严把材料进场,把好复检、抽检,确保材料质量,对混凝土搅拌用料的数量和质量应严格控制,保证混凝土按照《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中的配合比进行配制,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质量。

10、严格贯彻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自检互检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检查复核的基本内容有:定位轴线尺寸,设备埋件位置等。

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如果发现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工程质保期,就应该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整个项目工程的分部工程非常多,各项工程的质保期并不全部都是由法律制度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清楚,很容易针对工程质保问题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合同内没写质保期怎么办2

如果法律无特别规定的,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若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视为无限期合同,合同将无限期地约束双方,如果双方无法协议解除,又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产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期是什么

产品的保质期是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标注在限时使用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销售者可以放心销售,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

保存日期是指产品的最长保存期限,超过保存日期的.产品失去了原产品的特征和特性,丧失了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保存日期的最后一天也称为产品的失效日期。

二、建筑工程质保期没有约定怎么办

对于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其解决方式,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的规定为: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合同内没写质保期怎么办3

约定有效期的合同过了有效期怎么办

1、给付迟延

限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履行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2)履行须可能;

(3)未按期履行;

(4)迟延履行无正当理由。

给付迟延依法应承担如下法律后果:

1)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迟延偿付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若迟延给付造成债权人丧失履行利益的,债权人可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2)对在迟延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标的物毁损丢失的,债务人依法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并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负责。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若债务人能够证明即使其不迟延给付也会发生标的物毁损丢失的,则可免责;3)承担交易价格风险责任。

2、受领迟延

即债权人在债务人于履行期内履行时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接受债务履行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合法债权存在;

2)债务人已按期做出实际履行,且履行适当;

3)债权人未按期接受履行;

4)债权人迟延受领无正当理由。债权人迟延受领,依法应向债务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迟延受领而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如保险费。提存费。运输费等;若为金钱给付义务,债务人可停止支付受领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符合《合同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债权人还应承担交易价格风险责任。

3、瑕庇给付

即债务人虽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瑕庇给付的法律后果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4、加害给付

即因债务人的不正当履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如债务人交付有传染病的家畜,致使债权人其他家畜感染死亡等。《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加害给付的法律后果为: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其损失无论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论是实际利益还是可得利益,债务人均应赔偿。此外,加害给付,一般易形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重合,当事人可依其实际情况选择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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