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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工种(有毒有害工种如何认定)

2023-02-04 法务资讯 案例

19种有毒有害工种

【法律分析】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18.机动车驾驶员;

19.机动船舶驾驶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第(七)项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

没有“有害”工种的概念,只有特殊工种,具体如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

电工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登高架设作业;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压力容器操作;

制冷作业;

爆破作业;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有毒有害工种(有毒有害工种如何认定)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

没有“有害”工种的概念,只有特殊工种,具体如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登高架设作业;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陕西省有毒有害工种有哪些

有毒有害工种有: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办理退休如何规定这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

印刷厂哪些属于特殊工种?哪些属于有毒有害工种?

根据(88)新出人字第1250号文:印刷行业的熔铅工、熔铅浇版工、熔铅铸字工、铸胶辊工、压塑料膜工、凹印版腐蚀工、电镀工、塑料印刷工属于有毒有害特殊工种。

印刷企业的‘其他通用工种,在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与国家有关部门已批准的提前退休工种相同的情况下,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8〕新出人字笫1250号

(1988年10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劳动人事厅(局)、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精神,决定在新闻出版企业的印刷和印刷器材两个行业中试行熔铅工等17个工种提前退休办法(详见附件:《新闻出版企业试行提前退休工种名称表》)。

凡从事上述工种中有毒有害作业累计满8年的,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二)项的规定办理退休。

新闻出版企业中的其他通用工种,在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与国家有关部门已批准的提前退休工种相同的情况下,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现在试行的新闻出版企业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是根据国家对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有关规定,结合新闻出版大多数企业现有设备、生产工艺、劳动条件确定的,如个别企业与本文所规定的生产工艺、劳动条件差异较大(或以后设备、生产工艺、劳动条件发生变化时),不得按此文件执行,如需执行,应报我署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南昌市人社局——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

19种有毒有害工种是什么?

有毒有害的工种各行业都有,数量不止种,以电力行业为例,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等都属于对健康有害的工种。其他例如矿山通风作业,包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等。

扩展资料

有毒有害工种津贴的发放和管理:

1、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放。

2、改进了工艺、设备或经过治理,改善了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劳动条件的,岗位津贴应按新的条件重新评定,调整等级。

3、实行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企业要加强对工人的健康监护,建立健全工人健康档案。

4、各单位要结合岗位津贴制度的建立,整顿劳动组织,严格定额定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5、实行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企业,所增津贴总量应与岗位技能工资试点和企业内部分配改革结合起来,由企业自主安排。

6、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作为一种工资性补偿,是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计入退休费计算基数。现在有些省、市已有政策解决了这个问题,企业按地方规定办理;尚未解决的其他省、市,应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尽早解决。

7、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要建立起运行机制。随着津贴标准的提高,范围、等级的调整,津贴总量随之变化,并及时进入成本和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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