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作者对软件的版权所有权,其有效期是由《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根据该条例,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具体有效期如下:
一、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那么截止日期将会以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为准。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三、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解决方式
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仲裁或者诉讼处理。软件著作权有效期的长短,对软件作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开发软件时,应该加强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以确保软件著作权有效期的长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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