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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是五险吗)

2023-02-02 法律资讯 侵权

上海小城镇大城镇保险区别

上海小城镇大城镇保险区别如下:

一、城保与镇保缴费不同:

城保缴费介绍

城保缴费基数范围根据上海市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确定,以2011年为例:

2011年4月1日起上海城保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96)的300%,即11688元,城保缴费基数下限为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96)的60%,即2338元。

1、城保缴费比例:

企业承担37%,其中(养老22%、医疗12%、失业2%、生育0.5%、工伤0.5%)

个人承担11%,其中(养老8%、医疗2%、失业1%、生育0、工伤0)

2、镇保缴费比例:

企业承担25%,其中(养老17%、医疗5%、失业2%、生育0.5%、工伤0.5%)

个人承担: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全部由企业缴纳。

二、待遇享受不同

1、养老:养老方面镇保会折算成城保领取,所以在以后领取养老金时会大打折扣。

2、医疗:城保企业所缴纳的医疗部分有一进入社会统筹账户,有一部分进入个人医保账户,也就是说医保卡里会有钱的,职业医保账户每月有多少金额根据缴费基数和年龄都会不同,医保卡在门急诊、住院、大病等情况下都可以使用。

镇保的医疗保险全部进入社会统筹账户,是不进个人账户的,也就是说你的医保卡里面是没有钱的,在医疗享受方面仅限大病和住院。

3、失业:缴纳一年城保可领取2个月的失业金,而缴纳一年镇保只能领取一个月的失业金。

4、生育:如果按最低基数缴纳城保则和缴纳镇保领取的生育津贴是一样的,如果城保按高的基数缴纳,在领取生育津贴时就会比缴纳镇保领取的高。

5、工伤:城保和镇保在工伤方面可以同样享受,基本无区别。

三、城保与镇保对缴费单位开户的要求不同:

1、注册在徐汇、闸北、黄浦、虹口、静安、卢湾等市区是企业可以只能开设城保账户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大城镇社会保险,不能开设镇保账户。

2、注册在闵行、松江、嘉定、奉贤、金山、_浦等郊区的企业可以在社保中心开设镇保账户,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小城镇社会保险,也可以开设城保账户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大城镇社会保险。

参考资料:人民网-央行等部门发文征求意见:“标债”认定标准将进一步明确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有关解释)

本办法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 (管理部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并受市劳动保障局的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调查、稽核。第五条 (工作原则)

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收。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六条 (单位登记)

新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缴费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第七条 (申报与核定)

缴费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缴费单位的缴费个人人数等有关缴费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的当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缴费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予以核定。第八条 (单位缴费时间)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九条 (个人缴费方式)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缴费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等个人自行缴费的,可以由本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条 (申请缓缴的条件)

缴费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一)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进入破产程序的;

(二)停产、连续亏损一年以上,或者濒临破产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缓缴申请)

缴费单位申请缓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权证(包括房地产权证、有价证券、股权凭证等,下同)。

对财产有独立处置权的缴费单位,可以申请缓缴;对财产无独立处置权的缴费单位,可以与对其财产有处置权的第三方共同申请缓缴。第十二条 (缓缴期限)

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缓缴方应当提出缓缴期限和缴费计划。

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三条 (财产备案)

符合缓缴条件的缴费单位,应当凭市劳动保障局的通知,到依法取得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相应的财产进行评估。

评估价格作为确定缓缴数额的参考。

经评估后,缴费单位凭市劳动保障局的通知,到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等有关权证管理部门办理财产备案手续。

申请缓缴方用于备案的财产,应当没有其他债权的担保或者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者冻结。第十四条 (缓缴批复)

申请缓缴方办妥财产备案手续后,市劳动保障局应当在10日内作出批复,并下达《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

缓缴期以市劳动保险局批准的期限为准。第十五条 (缓缴数额的核定)

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数额,按申请缓缴当月单位应缴纳的数额乘以缓缴月份核定。缓缴期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不超过核定的数额。

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在缓缴期内,不征收滞纳金。

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是五险吗)

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保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足额征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足额发放,保障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市范围内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缴费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负责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缴费单位应当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不得拒绝、隐瞒和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应当为缴费单位保守商业秘密。第六条 缴费单位因经营状况等原因,确实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财务报表和其他证明材料,并由缴费单位和对其财产有处置权的机构提出缴费计划,以经评估和有关权证管理部门备案的财产权证,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缓缴。有关权证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缴费单位的财产备案。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缴费单位可以缓期缴纳。缓缴期最长为一年。缓缴期间,缴费单位不得转移已备案的财产。备案的财产应当依法优先偿付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缓缴期满,缴费单位仍未按缴费计划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或者在缓缴期间转移已备案财产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的备案财产至执行期满仍不能变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接受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管理,经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批准后,适时变现。变现后的资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第七条 缴费单位对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八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监察机构采取具体行政行为不当,或者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缴费单位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不得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列支。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故意不征、少征、漏征、挪用社会保险费,致使社会保险费流失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追回全部流失的社会保险费,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 本规定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征缴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上海城镇社会保险包括什么

社保包括城保(城镇社会养老保险)、镇保(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农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综合保险(外来人员交的)

综合保险只有外地人可以保,包括工伤、门诊、养老金(养老金是一次性支付的)。

城保、镇保都包括生育、工伤、医疗、失业、养老,镇保的缴费及享受额都比城保低。

农保只有养老金。

注:

1、现今外地人也可以缴纳城镇保。

2、征地人员镇保不包含门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上海市各项社会保险

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低于当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高于当年度缴费基数上限的,高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自七月份开始,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从原来28017元调整为31014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从原来4927元调整为5975元;

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失业保险的0.50%——29.9元,医疗保险的2%——119.5元和养老保险的8%——478元,共计627.40元。

而公司部分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养老保险的16%——956元,医疗保险的9.5%——567.7元,失业保险的0.5%——29.9元,工伤保险的0.26%——15.3元,生育保险的1%——59.8元,还有残保金89.7元。

如果你在上海暂时没有工作单位,又希望能够缴纳职工社保,也可以先进行代缴,同样能够享受到职工社保的待遇。

上海城镇保险是什么

1.上海城镇保险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2.综合保险是为了维护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综合保险则包括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老年补助等三项待遇。

3.只能2选1,不能并存,当然选上海城镇保险合算阿,有公积金,买房有用阿。

4.在描述中就写明了,你可以很明的看到好处和收益

5.公司会给你凭证的,每年一次清单。

6.换公司的话是要办理手续的,这是公司人事的事情,你不需要太大担心的,也不要做太多事情。

不知道回答满意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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