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件 >>

收到条(收到条怎么写)

2022-12-30 法律资讯 案件

正规的收到条怎么写?

标题:标题一般写在正文的上方中间位置,字体比正文稍大一号。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写“收条”或“收据”。另一种是将正文前三个字作为标题,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

正文:正文要写明收到财物的具体信息,如数量、规格、收到时状态等情况。正文格式有两种。标题为“收条”或“收据”的正文需空两格写,标题为正文前三个字的就无需空两格了,要顶格写。

落款:落款一般在正文右下角,要求署上接收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姓名,有的也可署上交财物人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经手人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在姓名前署上“代收人:”字样。收款时间要求年、月、日都写,不能只写月、日。

收条是收到东西的个人或单位写给发送东西的个人或单位的一种凭据。

要点清收到的东西的种类、数量,绝对做到准确无误,不出差错。这是写好收条要做的第一项工作。

要熟悉收条的写作格式。一个完整的收条,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

收到条格式样本是什么?

收到条格式样本是:

1、标题。写在正上方,字要大写,写法有两种:

(1)写“收条”;

(2)写“今收到”。

2、正文。写法有两种:

(1)如果标题写成“收条”正文写在标题下面一行。空两格。

(2)如果标题写成“今收到”三个字,正文写在标题下,顶格写。

3、署名。写在正文下靠右边一些。如果是熟人,署上姓名就好了,陌生人或单位要在姓名的前面写上单位名称以便日后查找。

如果收到的东西很多,要在单子上面盖章或者按手印。写日期的时候,记得要写在署名的下面一行,写年月日。

收条用于的场景:借钱方将所欠、借的钱物归还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就不必写收条了,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就可以了。

在法律上收到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是借款时的凭证,欠条是还款时的凭证,但无法证明欠条产生原因。起诉后,借条可以证明全部情况,而欠条在对方否认的时候,必须用其他证明欠条形成事实。

法律分析

1、借条是由出借人借给借款人借款时候成立的一种债权凭证,可以视作简化的合同。

2、欠条是由欠款人向债权人履行还款债务时候成立的一种债权凭证,只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对欠条产生的原因则无法表明。也就是说起诉后,借条可以证明全部情况,而欠条在对方否认辩解的时候,必须用其他证明欠条的形成事实。

3、借条的时效性和欠条相似,按照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已经表明的还款时间的第二日起开始计算,这个时间是3年,已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和欠条在还款日开始计算时效。

4、未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从那时开始计算时效,同样是三年,但是如果借钱方在给出借条之后20年内一直不要求追回钱财,那么超过了20年的,则借钱方将会丧失掉起诉的权利,此时法院是不会给予保护的。

5、然而未注明还款日期的欠条依然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借钱方在可上诉期间一直未向欠钱人主张收回欠款,未实行上诉的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会从借钱人收到欠钱人所写的欠条日后面一天开始重新计算。

6、另外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双方签字盖章认证,可以将过期借条或欠条重新确认,这样材料依然有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收到条怎么写

抬头写收条,内容就写今XX收到XX的(收到的具体事物)写明收此物的原由,写上日期并签上自己和对方的姓名。注:如果是金钱最好写上币种及大写金额不要留空。

收到条(收到条怎么写)

收到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范本

法律分析:第一、收条要明确事实经过,金额,以及要表达的事项,还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等内容。

第二、收条的用语要清晰明确,应避免使用模糊的用语,如“大概”、“可能”、“差不多”等等,也要明确是哪一方收到,哪一方交来,千万不要混淆。

第三、主体身份要进行确认,如果对方是公司,千万记得查一查填写的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完整,如果是个人,则要查验身份证原件,判断对方是否成年、姓名是否真实。同时,最好能够在收条上留存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比如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并留下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

第四、收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抵押反担保(抵押反担保的意思)
下一篇 中卫在线(中卫新闻网 首页)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收到条(收到条怎么写)

正规的收到条怎么写? 标题:标题一般写在正文的上方中间位置,字体比正文稍大一号。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写“收条”或“收据”。另一种是将正文前三个字作为标题,如...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