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那天(民法典哪天)

2022-12-22 法务资讯 民法典

新民法典2021年新规是什么?

新民法典2021年新规有:

1、新增三大抗疫规定

监护人“失联” 民政部门兜底负责;增加紧急情况下使用公用维修资金特别程序;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

2、设置离婚冷静期

近些年来,我国离婚率比较高。有些人结婚很盲动,上午要结婚,下午就去离婚,结婚过于冲动,离婚也过于冲动。那么,有一个冷静期的规定,让双方有冷静下来考虑的机会,重新审视一下离婚是否为真实意愿。

3、性骚扰要承担赔偿责任

性骚扰是规定在人格权编的。以性骚扰被告到法院的话,会涉及侵害人格尊严问题。性骚扰是个顽疾,在各个社会都有,有些还特别严重。民法典(草案)中对其规定强调两点,一是利用从属关系,二是违背被骚扰一方的意愿。

4、网店等虚拟财产可以继承

民法典(草案)的一大特点是,具有浓厚的信息时代气息。它规定了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和数据。在侵权责任编,对网络上的侵权责任也作出规定。

5、见义勇为免责

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6、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7、禁止高利放贷

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8、保护个人信息

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是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9、增加遗嘱形式

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10、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扩展资料: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起,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百度百科——民法典

民法典那天(民法典哪天)

给孩子讲《民法典》(一)

      “妈妈,你知道我们国家新颁布的《民法典》吗?”十岁的儿子在书房扯着嗓子问。

      “知道啊,怎么了?”老母亲边洗衣服边回答。

        “为什么现在才颁布《民法典》呀?我们不是都上下五千年历史了吗?妈妈快过来给我说说。”儿子焦急的叫我。

        “你这个问题问的很好,妈妈正好这几天也在学习《民法典》,我们两个探讨探讨。”老母亲火速停止做家务,用毛巾擦干双手,努力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普法好时机。

        于是开始了现场非正式教学。

        “大宝,你知道是哪天颁布的吗?”

        “我看新闻是2020年5月28号的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吗?

          “是的,在通过之后的第二天下午,也就是5月29号的下午,习爷爷就主持会议围绕着切实实施民法典,进行集体学习,习爷爷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等你再长大一点,你就可以看得懂习爷爷的讲话和文章了。”

        “妈妈,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现在才通过呢?现在都已经2020年了呀?”

          “等妈妈慢慢跟你讲讲《民法典》诞生史。但有一点你需要先了解的,就是,我们国家和民族在人类法律文明发展的进程中,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段内,我们都是站在最前沿的民族,都是发挥引领作用的民族,特别是当人类都还处在农业文明阶段的时候,我们国家和民族给人类贡献了像唐律、宋刑统、大清律例等等这些灿烂的法律成果,他们代表了人类在农业文明阶段所能够达到的最高的水平。而这些法律的成果不仅仅对我们中国人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们都还走出国门,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

        “哇,妈妈,我们的国家好厉害啊!那第一个法律制度是在什么时候?”

        “我们中国人古已有之的法律制度应该是从秦朝开始,就是典权制度。除了法律,我们国家的贡献很多的,比如你知道的隋炀帝,他是最早在东都洛阳开始推行科举考试,一直到1905年在开封进行了最后一次的科举考试。我们国家的这种科举制度,其实是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的,直到今天人们都还在采用类似的方法去进行人才的选拔。所以,可以说在农业文明阶段,这个世界上还很少有其他哪个国家或者民族在对人类法律文明所作出的贡献上,和我们国家相提并论的。”我自豪的对孩子说。

          “那后来呢?后来我们国家怎么了?我看书上写有八国联军来侵略我们国家,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小朋友一脸的求知欲。

          “这个事情要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说起。18世纪60年代正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浪潮开始在英伦三岛勃然兴起的时候,人类开始从农业文明迈向工业文明。但是保守和封闭的清王朝,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够意识到这次重要的文明转型,究竟对这个世界意味着什么?对我们国家和民族又意味着什么?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们国家走向了衰落。由于没有能够抓住文明转型所提供的机遇和文明转型所提出的挑战,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仅仅是在法律文明的领域中,我们在其他诸多的领域中,都开始从领跑者变成了跟跑者,后来又沦为了落后者。可以说人类迄今为止,有一个反复被实践所证明的颠簸不破的道理,这个道理就是落后就得挨打。

          “妈妈,我懂了,因为我们落后了,所以八国联军来欺负我们?日本也来欺负我们,是吗?还发生了“甲午中日战争”?”

          “嗯,甲午中日战争当时对中国一批有识之士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例如曾国藩、李鸿章、张之洞等等他们推动清王朝要在制度的层面上,向打败我们的东洋人和西洋人去学习,要变法图强。所以1902年的时候,清王朝就设立了修订法律馆,着手进行变法图强的有关工作。到了1908年,清王朝做了一个决定,要进行大清民律的起草工作。大清民律,就是我们中国人历史上跟民法典的第1次相遇。

          当清王朝着手进行大清民律草案起草的时候,备受打击的清王朝已经没有任何的底气和信心,自己单独来完成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他们最初是准备聘请参加日本民法典起草,被称为日本民法三杰之一的,梅谦次郎到中国来帮助起草大清民律草案,但当时的梅谦次郎实在是太忙了,因为朝鲜半岛彻底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梅谦次郎要到朝鲜半岛去宣传日本的法律文化,要让朝鲜半岛彻底的实现殖民化。所以,他就推荐了自己的学生,叫松冈义正,帮助清王朝进行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所以大清民律草案的总则、物权和债权这三个部分是日本人帮助起草完成的。大清民律草案的其他一些部分是由中国人起草完成的。但负责起草的中国人都分别在法国和日本留学,并不掌握我们中国的实际情况。

          到1911年的时候,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了,就等着审议机构审议通过,就能够成为一部正式生效的法典。但是我们都知道,历史啊,再也没有给腐朽的清王朝机会和时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覆灭,大清民律草案没有能够成为一部生效的民法典。我们中国人历史上和民法典的第1次相遇是以失败告终的。

          “妈妈,失败之后呢?还发生了什么?快讲快讲!”小朋友全神贯注的问到。

            “进入到民国时期之后,大概1922年,当时的北洋政府也尝试进行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北洋政府尝试进行民法典的起草有一个重要的背景,那就是1922年的时候,北洋政府派人参加了在华盛顿召开的一个国际会议。当时东方和西方的列强给北洋政府许诺说,如果你们能够有民法典,如果你们能够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我们就考虑允许你们收回治外法权。所以北洋政府制定了立法的规划,试图在1925~1926年完成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但你看中国的近代史都知道,四分五裂、军阀混战,列强插手的中国当时是不可能出台一部民法典的。又到了1928年,国民党政府取得了中国的领导权,他们又马上着手进行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一直到1930年的12月,民法典的各篇相继颁布和实行。这就是我们中国人历史上的第1部民法典,中华民国的民法典。

          但是,这部民法典没有能够逃脱和大清民律草案一样的宿命,就是它是一部地地道道的法律文明输入的产物。意思呢就是,这部民法典95%以上的条文都是抄过来的,抄德国、抄法国、抄瑞士、抄日本等等。总之,这样一部跟我们中国人的生活没有太大关系的民法典,是不可能在我们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的。就像你们学生抄作业一样,到考试的时候就露馅了。

          “妈妈,我们不是1949年就成立新中国了吗?那之前的法律怎么办?之后的呢?您给我讲讲。”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党中央就通令全国废止六法全书,而这六法全书中间有一法,就是民国时期的民法典。时至今日,这部民法典只在我们国家的台湾地区在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1949年10月1号新中国成立,咱们国家多次尝试进行民法典的起草工作。第1次是1954年到1956年,第2次是1962年到1964年,第3次是1979年到1982年,第4次是2001年到2002年,这4次起草民法典的努力,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能够最终完成,但是每一次没有能够最终完成的原因都不大一样。

          一直到2015年的3月20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说根据中央的决定和委员长会议的决议,从那天开始,民法典的编撰工作正式启动。所以说2015年的3月20号,这是个一定会写入历史的日子。中间的工作特别艰难复杂,比你学奥数要负责几百倍,但是专家教授们几年的没日没夜的努力和拼搏,终于,在2020年5月28号,十三届全国人大第3次会议对民法典草案进行表决,以99.8%的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妈妈,真是是意义非凡啊!我们的祖国太厉害!”

          “是呀,我们一个小家都会有分工,都要各司其职要讲规则,何况治理一个国家呢?所以,你们这些小朋友要加油努力,多学本领建设祖国呀!”

          “必须的,妈妈!少年强则国强!我去游泳了!”

民法典从第一条开始,按照哪四个?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年龄”将随之改变,我们从形成一个受精卵那天起,年龄的计时器便开启了,法律也同时伴随着我们的一生。第122期中国上海司法智库笔记摘编民法典颁布后史上最全的“法律年龄”对照表,并附从出生到身故50个问答。案例君为读者转载如下:

0岁以下

胎儿还不能称作法律上的“人”,法律只认可其为“胎儿”。尽管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但仍然具有法律意义。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另外,为体现对“胎儿”的特别保护,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和治安拘留。

0-1岁

0-1岁——父亲不能随便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一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6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周岁以内的小孩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为儿童。为了婴儿的利益,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适用治安拘留。

6-7岁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由此看来,六周岁是一个人开始行使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定起点时间。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据此,未满六周岁的幼儿,不能单独在街道上或者公路上行走。

8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下为未成年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八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编提示:其中十六周岁会影响人们的行为能力,后面有解。

12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满十二周岁的人可以合法地骑自行车、三轮车上路。也就是说,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希望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骑车出行。

因此,未满十二周岁,共享单车可不要随便骑哦!

14-16岁

十四周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十四—十六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十四周岁也是法律对部分人严格保护的一个年龄界限。刑法规定,十四周岁以下的女性儿童为幼女,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成立奸淫幼女犯罪,应当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同时无论男女,只要是未满十四周岁均可成为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和拐卖儿童罪的对象。由于刑法只规定了拐骗儿童罪、拐卖儿童罪和拐卖妇女罪,所以,拐骗十四周岁以上的人或者拐卖十四周岁以上的男性人,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十四—十六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16-18岁

这个年龄段具有与十四—十六周岁具有几乎同等重要的法律意义。

因为从这一年开始,人开始有了劳动的权利,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可以驾驶电动车自行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行驶。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小编补充一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于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18岁

到了十八周岁,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社会职务的资格(包括担任警察、律师、公务员,但需要同时满足其他条件),办理公司、企业。于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20-22岁

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从二十周岁开始,女性获得了结婚的权利能力。在婚姻领域,男性比女性要迟两年即二十二周岁才获得结婚的权利能力。未达法定婚龄,无论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者,无论是已经举办婚礼,或者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了结婚登记,均不能获得合法婚姻的效力。同时国家鼓励晚婚,超过法定结婚年龄2年后结婚的属晚婚。

小编补充一点,根据新疆等民族自治地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十八周岁的女性、二十周岁的男性可以结婚。

23岁

如果你事先已从法学院校及其他大学毕业,获得了相应的学历,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你可能被任命为法官或者检察官。当然你还必须同时具备其他条件,如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宪法、身体健康等(见《检察官法》和《法官法》规定)。

25岁

《公证法》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二十五—六十五周岁的公民可以担任公证员。

45岁

如果你有志报国、为全国人民效力,并且具备相应的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此时,你有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55-60岁

除非另有规定,女性公务员到了五十五周岁,就该退休了(《公务员法》规定)。而男性公务员可以比女性多干5年。

另外,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六十周岁以上的为老年人,在温暖的社会大家庭中,应该得到特别优待和尊敬,因为尊敬他们,就是尊敬我们自己,任何人都会老。对老年人各地制定了许多优待措施,如规定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地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公园应免费向老年人开放等。

小编提醒:常回家看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60-75岁

这个年龄若发生交通事故致残或死亡,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六十周岁以后命越来越不值钱了!!!(这是法律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七十五周岁以上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致残或死亡的,相应的赔偿金按5年计算。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年满七十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

死亡

财产被继承

去世以后,生前的财产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既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财产被宣告为无主财产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特别注意:在2020年12月31日前侄子、外甥等均不是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实施后,侄子、外甥均可代位继承!!!

另外,你若不想让辛辛苦苦挣来财产死后变成儿子、儿媳妇或女儿、女婿的共有财产,你可以立遗嘱,明确所有财产只归儿子或女儿个人所有,否则继承后即变为共有财产啦!!!

延伸阅读

《叮~~《民法典》从出生到身故50个问答》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从人的出生到身故,进行了全面规定,“全时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无论你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民法典》都会为你提供保障。

1. 问: 胎儿尚未出生,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答: 胎儿有继承权。《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 问:小刚尚年幼,家人因感染新冠肺炎被隔离,谁来照顾他?

答: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3. 小刘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商店退回吗?

答: 父母可以要求退回。《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 13岁的小刚在妈妈网购时偶尔看到付款密码,他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

答: 要求退回打赏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5. 小花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

答: 有。《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6. 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答: 卖家。《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 小兰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小兰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答: 有效。《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离婚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新规定是:

1、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没有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Ɯ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是应该知道自己的合法民事权利遭到侵害,以及能够明确义务人是谁的那天开始计算,如果存在特殊情形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其诉讼时效期。

法律分析

如果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超过了二十年都没有提起诉讼的,则权利人将丧失对该项权利的胜诉权。若是权利人在诉讼有效期内提起诉讼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其具体流程为:1、向有管辖权、审判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撰写好的起诉状以及搜集到的案件相关证明材料;2、由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向起诉人下达受理立案通知书,由起诉人预先交纳相关诉讼费用;3、立案之日起的五天内,法院通知被起诉人答辩,将起诉状副本、法院传票交予其签收;4、起诉人作出答辩状的,可在收到诉讼文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发送给负责审理该起诉讼案件的人民法院,由其将副本发送给起诉人;5、人民法院开始排期,在即将开庭的三天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诉讼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还有地点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日期为什么开始的那天不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为调整国内外民事关系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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