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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事件(宜黄事件 邓飞)

2022-12-11 法律资讯 案例

宜黄事件到底怎么回事啊?

宜黄事件:

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 抚州市 宜黄县 凤冈镇在 拆迁期间发生一起烧伤事件,拆迁户3人被烧成重伤。9月18日凌晨1时左右,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宜黄强拆事件图片(6张)在舆论的密集关注下,江西抚州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有了最新进展。9月17日,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已被免职,县长苏建国也被提请免去县长一职,此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已经被免职。

宜黄事件(宜黄事件 邓飞)

宜黄事件的详情

自**焚”昨天刚一谢幕,今天江西抚州的市委书记匆匆上台振臂一呼“维稳”让我们不寒而颤。大家看看书记打人的维稳观“江西抚州市委书记谈维稳:抓早抓小抓为首人员”。又是一个典型的红头文件,政府批示。看官可要小心了。下次恐怕连自**焚的机会都没了。

书记大人强调“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稳定高于一切’的思想”。政治和稳定是权利者自我“生命”,那是一定要狠狠地抓住。可抓住这两条不知道书记大人是靠什么法宝,小民知道两条路,一是靠依法廉政,二是靠高压狠抓,即书记所说的抓早抓小抓为首人员。不要以为我是断章取义。也许书记是从政治高度出发的,可那字里行间带着的分明是强权的味道。什么“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总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驾驭一词是指①驱使车马行进②使服从自己的意志而行动。大家看看就知道啥意思了吧。

书记大人认为任何群体性事件并不是一触即发,都有一个从酝酿到发生、发展的过程;任何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为首人员在幕后精心组织、策划。说的很对,可解决方法很多,在这里不难看出市委书记对为首人员的深恶痛绝,看来书记的解决方法也只有一个抓为首人员。其实当抓一字和人字连起来时应该是法律的范畴了。请书记大人应该好好把握个人的心理认识和权力观念,用社会主义的话讲你不过是人民的公仆。

宜黄县强拆事件与公共管理

拆迁21户土地总计58亩,用于“公益项目”新客运站只占地18亩。其余土地的用途存疑

直接改变钟家和他们邻居命运的,是一个叫做新客运站的项目。

宜黄县政府2002年发布的文件(宜招项67号)称,公路运输是该县经济流通的主动脉,但现有客运站地处闹市、场地狭窄,已不适应经济和城市发展需要。为此,拟在县城河东新区规划筹建一个功能齐全的现代客运站。规划中的客运站,占地8000平方米,客运站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首先被波及的是钟家西面的轻工厂。

2003年下半年,钟家的邻居黄春英听说,厂子要拆了,这个地方要建汽车站。

据宜黄县二轻局退休老干部吴允道于2009年9月写给江西省纪委领导的信中描述,2004年4月,宜黄县相关领导和轻工厂当时的厂长,在政府办公室达成协议,作价160万元,政府征收该厂全部土地(即档案面积28.5亩)。由于协议未经职代会,职工多次上访。

轻工厂职工在2008年11月起诉宜黄县政府的行政起诉状中称,县政府征收该厂全部土地等资产,未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征收、拆迁均未签订书面补偿协议,程序违法。

起诉状显示,被征收的土地中,用于新建汽车站公益项目的土地只有16.5亩,另10多亩土地是用于非公益项目。

对于轻工厂的情况,钟家并不太了解,只是从时常来聊天的黄春英那里,知道他们去上访了,“去北京跪了三天,没人管”,后来还被截访。钟家人也跟着失望、难过。

此时,拆迁的阴影已一步步逼近钟家。2007年夏天,宜黄县房管部门来了几个工作人员,在钟家墙上喷下一个红色的“拆”字,并称:“你家在规划的红线范围内,要拆。”

无声无息地,钟家的北边、西边,昔日大片的良田,已成为世纪家园、华南虎文化广场等项目的工地。在此期间,钟家目睹了推土机辗过稻田、反抗者被抓走等等景象。

当年11月,河东新区客运车站的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据当地政府的通报称:涉及该项目的共有21户,其中便包括13户的轻工厂职工以及钟家。

同一个月,轻工厂以及钟家等周边土地,被挂牌拍卖。本刊记者获得的当年“新客运站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示表”显示,五户申请单位(个人)对该土地的报价在2000万元至2240万元。

同时,客运站项目的真实用地情况也让人质疑。据黄春英透露,2007年11月土地挂牌拍卖显示,新客运站项目涉及21户土地总计58亩。

但无论是轻工厂职工起诉状中所称新客运站项目用地16.5亩,或是2010年“宜黄县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安排计划”显示新客运站占地18亩地,显然都用不了58亩土地。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政府拆迁这么大面积的真实用途。

钟家的儿媳邓香英回忆称:“最早来找我们说拆迁的事儿,是说建新车站,后来又说建宾馆,后来又说要盖房子,再说要盖新停车场的大门。中间变了几次,我们从没见过规划图。”

一次,无意间,钟家人在他们家后面新开发的世纪家园楼盘,看到一个显示周边环境的立体模型。模型显示,在新客运站附近他们家的位置上,耸立着一座六七层的酒店。

后来,在新客运站工地上,钟家人在“新汽车站及办公大楼鸟瞰图”中也看到,9层高的新汽车站办公大楼旁边,是一栋与世纪家园的立体模型中的酒店外型雷同的楼房。

事实上,对于项目用地真实性的怀疑,在宜黄县的拆迁中并非孤例,如前述河岸东边的邹国宏、潘俊斌家。他们所在的沿河南段,是新城较晚开发的项目。

这就是你口中所谓的公共工程,所谓的其它人都签了协议,只有钟家是“刁民”!!!!!!

江西宜黄“黑老大”陈辉民被执行死刑,他都做了哪些违法行为?

江西宜黄黑老大陈辉明被执行死刑,真是大快人心,经过法院审理,被告人陈辉民伙同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人群高达100多人,犯下的罪行简直罄竹难书,累计犯罪行为高达100多起,多年从事的黑社会行为造成六人死亡,三人重伤等严重后果,并且存在严重的行贿行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为非作歹,也就是说你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黑社会,在现实生活当中真的存在。

非法持械,故意杀人

2005年7月7日,光天化日之下,陈辉民在江西省宜黄县凤岗镇北关村的一家商店门口,众目睽睽之下,近距离朝被害人要害部位开枪射击,导致对方死亡。这种无视国家法律的做法,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难以想象,在法制社会之下,竟然还有人敢做出如此猖狂的行为,这只不过是他犯罪的一角,自2004年以来,为了确立自己在当地老大的身份。多次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迫害当地民众,在当地称王称霸。整个黑社会组织当中,经过清点的有各类枪支24支,非法窝藏枪支在我国是重罪,不仅如此,还涉及非法买卖,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罪。

强迫交易,非法买卖

陈辉民涉及的非法交易,还包括组织强迫不正当男女关系交易,非法拘禁,也就是说,我们曾经在古装剧中看到的逼良为娼的现象,陈辉民真的干了出来,除此之外,他还非法经营,串通投标,敲诈勒索,故意窝藏罪犯,黄赌毒这三样,陈辉民全都占了,在短短几行字的背后,不知道是多少百姓的心酸,恐怕陈辉民也做过不少强占他人财产,欺男霸女的恶行。

妨碍公务

在警匪片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违法分子去上门威胁警务人员的场景,陈辉民确实也做过这些事情,据我猜想,当地干部能收买的就收买,不能收买的就用各种威逼利诱的方式,让他在当地能够一手遮天,否则的话,他怎么会猖狂到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就敢随意枪杀别人。而当地民众即便被他迫害,也求助无门。如此为非作歹的行径,真是让人愤怒,好在2019年,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多项罪名判处陈辉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便提出上诉,人民法院还是坚持维持原判,陈辉民在当地为非作歹长达15年, 终于给了当地百姓群众一个公道。如此恶贯满盈,罄竹难书的人,也终于在法律和正义的制裁之下得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

江西宜黄事件是怎么处理的?

2010年9月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

10日上午,江西“全省县级公安局长推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题培训班”上,江西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披露,邱建国已被免去宜黄县委书记的职务。李智富将出任抚州市委常委、宜黄县委书记。10日,李智富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证实,昨日下午已正式到岗。

此外,江西省委决定提名免去苏建国的宜黄县长职务,并提名毛宗保任宜黄县长。毛宗保此前任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扩展资料:

宜黄事件

钟家于上世纪80年代迁至江西抚州宜黄县,在1999年建成一幢三层小楼,并于两年后获得了土地证和房产证。

2007年宜黄县政府兴建河东新区客运站的项目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批准,开始对涉及该项目区域的居民住宅进行拆迁。拆迁工作由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同时房管局亦成立拆迁办公室,负责处理拆迁争端。

2009年年底,地方政府完成了对拆迁范围内的大部分居民住宅的拆除工作,钟家的三层楼房成为最后的拆迁对象。尽管投资公司和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轮番上门劝说,钟家始终无法就拆迁条件与地方政府达成一致,冲突一触即发。

2010年9月10日,自焚事件。上午9点多,由宜黄县副县长李敏军带队,房管局局长范建华、凤冈镇派出所指导员熊继勇等40余人来到钟家,称有人举报钟家私藏汽油,蓄意要挟,因此要进屋检查。当时钟家共有6人在家,他们是钟家的三个女儿钟如翠,钟如琴,钟如九,母亲罗志凤)和父亲的结义兄弟叶忠诚。

此六人与政府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混乱中罗志凤与叶忠诚爬上三楼屋顶泼洒汽油,不久两人均引火自焚。随后身在二楼的钟如翠亦被烧伤。政府工作人员遂将三人送至宜黄县医院抢救。后因病情危重,三人被转至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中心救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9·10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

江西宜黄“黑老大”陈辉民被执行死刑,他身上背负着哪些罪名?

我们都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做了多大的坏事就要承受多大的惩罚,近日在扫黑除恶方面我们社会又有了一些让人民都倍感安全的举动,关于江西省宜黄县陈某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件,相关法院最终决定对陈某民依法执行了死刑。

   关于陈某民的罪行,那真是从十几年前都开始了。据了解 自2004年以来,他就开始确立了自己那强势的地位,并且还进行了有组织性的故意杀人行动。经常性地滋事斗殴,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非常多的罪行,这些罪行加在一起约有90多起。在这些年间,他利用自己的强势做尽了违法事件,在很多法律的尽头都能找到他的身影,他还利用黑社会这一点欺压百姓,残害群众非常严重的破坏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

    就在去年,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便以陈某民领导黑社会,故意杀人等20多项犯罪的罪名判处他死刑。宣判之后,陈某民便提出上诉,但是在今年6月份江西省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驳回陈某民的上诉,决定维持原判,并依法保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就在最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陈某民领导黑社会长达15年之后并且成员达百余人,实施各类违法犯罪百余起,情节非常严重,对社会危害性极大。在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非常清楚且证据确切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被告人陈某民死刑。

  社会的安定是一个社会安全稳步发展的前提,像陈某民这样的黑社会组织是社会安定发展当中的毒瘤,必须毫不手软地铲除掉。像此次事件即使经过了层层法院的核实最终还是改变不了犯罪人员该承担的恶果。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全,保护民众合法权益一个非常重要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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