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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报告(停薪留职报告申请)

2022-11-21 六尺法务 纠纷

公务员可以办理停薪留职吗?

不可以。

当前,国家、省、市既没有关于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的政策规定,也没有规范性的操作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受聘人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因此事业单位不能办理停薪留职。

扩展资料:

公务员工作注意事项:

不管在哪个岗位,也不管向哪个领导请示工作,请一定要注意说方案,说方案,说方案。切记不要让领导去想解决办法,因为存在的价值就是解决问题的。

当布置工作或者接到上级的工作任务时,请务必知道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到底应该做到什么程度。即使知道也要多说一句,多问一句。因为知道的不一定是对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公务员停薪留职创业建议

停薪留职报告(停薪留职报告申请)

教师如何办理停薪留职?

教师不能办理停薪留职,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而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年假、法定节假日等待遇。另外,如果教师因为生病需要入院治疗时,可以请病假事假。

依据《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大农村师资队伍整合力度的规定:完善编制管理,坚决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禁止中小学教师停薪留职,对各类在编在册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归队或与学校脱离关系。

扩展资料:

教师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病假30天以内的,由校长审批。

2、教职工请病假30天以上60天以内的,由学校携带请假审批表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教体局人事科审批。

3、教职工请病假60天及以上的,由学校安排2名领导陪同请假人到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两名证明人在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上加签姓名,到教体局人事科审核后交由分管局长审批。

4、长期病假教职工,每学期开学前,由学校指派2名领导陪同续假人到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两名证明人在医生开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上加签姓名,到教体局人事科审核后交由分管局长审批。

如病情特别严重,本人无法提供后续病情证明材料的,由学校出具书面报告,校长和两名证明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原有病情诊断材料,报教体局人事科审核后交由分管局长审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停薪留职回去上班的申请如何写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于*年*月*日进入公司,一直负责**********工作。因(停薪留职原因)于*年*月*日办理了停薪留职,现个人问题已解决,特申回到原岗位工作。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人:*****

日期

供你参考,也可写的再具体点,主要表达自己原来在岗位上做出的成绩,自己的能力能够胜任那份工作

停薪留职管理规定

公司停薪留职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针对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行政部参照公司行政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第三条、停薪留职是指为请假时间超过30天(不含)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办理的停止工资发放但保留其职务的手续。

公司员工凡因个人需要长时间学习进修的、结婚需度假、家庭原因或员工因身体原因需要长期治疗的等特殊情况,长时间不能到公司上班,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者,由员工本人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停薪留职申请书”,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按“停职留薪申请表”内容做好工作交接后,一式两份,将申请书原件交行政管理部门人事部存档一份,呈送本人一份,方可离岗,非因正当理由停薪留职者,申请不予受理。

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根据公司规定,需要签约《员工停薪留职协议书》

手续办理

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文件规定处理。

停薪留职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一、停薪留职的由来

停薪留职是特定时代的产物。1983年,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针对企业固定职工的停薪留职问题做出了规定。

1995年,原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除此之外,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规定关于停薪留职的内容,随着劳动合同制的推行,原有的“固定工”概念已经不再使用,除了一些国企和事业单位遗留的历史问题以外,停薪留职几乎不再适用于当今社会的劳动关系。

二、停薪留职的法律性质

停薪留职是指劳动者停止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无须为劳动者发放工资,但保留职位,缴纳社保。这从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来看,实质上是中止劳动合同履行的性质。

虽然法律对于停薪留职没有规定,也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但是也没有禁止双方协商一致中止履行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停薪留职的方式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三、停薪留职期间的待遇和结束后的处理

既然法律没有对停薪留职作出明确规定,停薪留职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停薪留职的安排,另一方有权拒绝。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停薪留职,应当对停薪留职结束后的劳动关系处理和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事宜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将来因停薪留职的结束而产生争议。

四、停薪留职期间,员工可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其他单位招用停薪留职人员提供劳动的,双方之间形成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因此,对于员工来说,停薪留职期间,自己仍可以另行寻找工作,并受劳动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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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报告(停薪留职报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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