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有效条件(律师见证遗嘱的有效条件)

遗嘱有效条件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遗嘱有效条件首先,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遗嘱人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因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而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合法。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4、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关于此继承人的部分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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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的有效要件

遗嘱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立遗嘱人若想使其所立之遗嘱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不是可撤销。

(三)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其遗嘱部分无效,即应当扣除出该部分遗产剩下的部分有效。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四)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

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别是:

(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能认定自书遗嘱的几个要求

自书遗嘱,意思是立遗嘱人亲笔写下的书面遗嘱,内容是根据自己的想法和期望对自己死亡后的遗产作出安排,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要认定这份自书遗嘱有效,需要符合以下四点:

(一)立遗嘱的人必须亲笔亲自书写,不可代笔。

必须是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顾名思义,自书遗嘱必须是立遗嘱的人亲笔书写的,不能由其他人写,也不可以用打印形式留存,只能本人亲笔书写,以便日后字迹的辨认,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用铅笔或其他可擦改的笔书写。

(二)立遗嘱的人要清楚自己是在立遗嘱的情况下书写的,而非其他情况。

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的本人清楚明白是对死亡后自己财产的处理的纸质证明。其他形式如口头提过、自己写过非正式的想法也是没有效力的。不过自书遗嘱也不强求需要有遗嘱二字在上面才承认,但遗嘱必须对自己死后财产的处置有清楚明白的说明。例如小芳在临死前没有立过任何遗嘱,但在日记本中提到想给孙子买栋房,这样的不是对死后财产有明确安排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遗嘱使用。

(三)需要有时效性、真实性。

立遗嘱的本人要亲笔签名并注明当前日期,需细化到年月日,才具有效力。

(四)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理的,没有违法现行法律的安排。比如遗嘱中需要后人杀死某人才能获得遗产,这样的条文是不受法律保护,即是无效的。

怎样的遗嘱才合法有效

遗嘱合法有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具有处分权;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自民法典实施后,遗嘱的形式可以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不相同。立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一、自书遗嘱:遗嘱人必须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不得采用打印的方式;遗嘱人必须签名;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二、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均要签名;注明年、月、日;三、打印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要签字;注明年、月、日;四、录音录像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介绍自己,如果是录像,遗嘱人、见证人均要出镜;遗嘱人、见证人要录音录像中记录年、月、日;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处于危急的情况下(通常是重大灾害、突发疾病等);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接触后,遗嘱人没有死亡,口头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最好采取其他方式留下遗嘱,避免纠纷。六、公正遗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其他事项公证员会告知说明。

遗嘱见证人需要符合必要条件,以下情况不得作为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见证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本身不能作为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不能作为见证人。

遗嘱的有效条件(律师见证遗嘱的有效条件)

遗嘱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

一、 遗嘱 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 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 夫妻财产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 继承 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 的 继承权 。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有效,即使其后遗嘱人很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亦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相反若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无效,其后即使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也不因此而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凡是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一律无效。所谓真实意思,是指遗嘱人自主自愿地作出的,完全是其本人内心意愿的反映,遗嘱人没有受到外界压力或诱惑。只有反映了本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才有效。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遗嘱人处分财产必须以其对该财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为前提,如果其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则其处分行为必然侵犯他人利益,从而导致该处分行为无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遗嘱在订立之后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因为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要是不满足的话即使订立了遗嘱,日后也是不会得到执行。而这也从侧门告诉了大家,遗嘱的订立必须要生效才能得到执行。另外,也要注意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遗嘱有效的4个条件

遗嘱有效的四个条件: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该遗嘱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4、该遗嘱具备相应的法定形式。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打印遗嘱等,有效的遗嘱应当满足相应的形式条件。

继承遗嘱有效期一般是两个月的时间。超过时间继承遗产可能会受阻,影响继承。自书遗嘱的有效时长应该是在遗嘱继承两年后,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只要立遗嘱人不进行变更或者撤销遗嘱就永久有效。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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