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 民法典民法典车位的规定

民法典车位的规定?

《民法典》第275条第1款规定,在一个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应当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奖励或者租赁的方式约定。

该等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开发商开发后,通过出售、奖励或租赁等方式与当事人约定。

2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车位、车库归属

《民法典》第275条第2款规定,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上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属于业主。

建筑区划中的道路等公共场所属于业主所有,因此在道路上或者其他由业主共有的场所修建的停车位,也应当由业主共有。

此外,物业公司利用社区公共道路和场地改建停车场属于【0x9A8B】278条规定的改变共用部位或者利用共用部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目的,应当经投专有部位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和投非专有部位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是否应当缴纳停车费,如何缴纳以及如何使用,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共用停车位的运营和使用,委托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并以专项维修资金补充收益。

《民法典》规定小区停车位属于业主,开发商售卖违法吗?

所有类似小区物业不作为乱收费的讨论都是作无用功!不用喷我:小区居民是什么?是一群无组织的散兵游勇呀,什么业主委员会也都是形同虚设,物业公司只要略设小计各个攻破就反过来成为物业的帮凶!那怎么破解呢?宣重点敲黑板!!!必须立法,必须由政府成立专责机构针对性的管理。

新民法典地下车位归属权?

小区地下车位也属于不动产。依据《民法典》第209条之规定,地下车位归不动产证登记记载的人所有。

小区停车位的法律规定?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2021年民法典地下车库规定?

2021年民法典地下车位规定:

1、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说,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有约定遵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

2、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车位的产权年限跟商品房的产权年限是一样的,车位产权年限是70年。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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