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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劳动仲裁)

2022-11-15 法律资讯 司法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市民可网上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具有以下条件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

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并通知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具体是哪些?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对提交仲裁的争议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申请人不是已故劳动者的合法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申请仲裁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期限。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范围。

5、(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等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接受仲裁: 仲裁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接受或者不接受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4、 第二十七条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劳动仲裁法中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后,应作出仲裁陈述,并将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庭如果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劳动仲裁申请,一定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不受理的理由,比如申请工伤认定,肯定无法向仲裁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这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劳动仲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劳动仲裁申请的相关手续:1、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的有效仲裁时效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2、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可以在用人单位注册的仲裁机构申请。3、申请人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的,应提交书面的申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清单。4、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材料和申诉书后会审核是否予以立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

若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若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拓展资料:以超过法定退休为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受理和处理问题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依法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内的劳动关系,故双方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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