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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盐城市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2022-11-06 法律资讯 案例

低保评定标准是什么

农村低保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4、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居民可以向所在居委会和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和居委会成立评定小组调查,评议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整个评议过程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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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盐城市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农村低保的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低保户的标准

低保户享有一定的低保资金,在我国每天有超过千万的人口享受低保所提供的基础物质。而低保户的申请也是城市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农村,如果家庭的个人年均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农村低保。

首先是申请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进行申请。

二、农村的低保保障得待遇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同时申请需由户主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还必须具备下列的条件。

1.首先,是当事人拥有当地的农业户籍,同时常住地为当地。

2.其次是在收入方面,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的十二个月的人均纯收入是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含了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抚养义务以及其他的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人员,共同生活居住的所有家庭成员。

3.三是,家庭的经济状况恶劣,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其财产的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同困难家庭的状况的实相符的。

4.四是,如果家庭的经济状况不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但是其人均纯收入远远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150%以内的,同时家庭成员中出现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重残疾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可以进行分户独立申请。

同时为了严格把控低保人员的名单以及支出,使得低保尽其所用。

三、在出现下列情形的时候,原则上是不可以享受到低保的待遇的。

一是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但是其拒绝劳动,任手上的山林,土地荒芜,或者拒绝参与由相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等。

二是,在有关低保管理部门进行入户调查,或者是收入调查时,拒绝配合,或者隐瞒自己的真实收入,转移个人收入等行为。

三是,有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的人存在,同时义务人有能力履行义务的。

四是,长期进行高档奢侈品消费,且消费额远远超出了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五是,家庭财产状况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高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或者不符合保障的条件的。

六是,存在赌博,吸毒等问题使得其生活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在经过教育之后,仍然不予以改正的。

最后是县以上的人民政府有其他的规定,规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的待遇的。

低保户是什么标准啊?

法律分析: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低保标准最低600元/年,最高2560元/年。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所谓低保户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户一般是针对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者因为疾病导致丧失劳动力的,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并且其住房或者收入明显低于所在地低保标准的居民或者村民的。

法律分析:

所谓低保户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户一般是针对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者因为疾病导致丧失劳动力的,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并且其住房或者收入明显低于所在地低保标准的居民或者村民的。

可享受低保户待遇的家庭,需要满足以下的标准:

1、没有经济来源、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或无法定赡养人的老人或抚养人的居民或村民的;

2、其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没有找到新工作的,其家庭的人均月收入要低于所在市低保标准的居民或村民的;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之后,其对应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仍然要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或村民的;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或村民,此处不包含属于五保人员。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农村低保的标准是什么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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