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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委员职责)

2022-10-29 六尺法务 纠纷

工会组织中成立女工委员会需要哪些程序

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章:组织制度

(一)、第十一条

1、、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

2、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

3、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二)、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总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垂直领导的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设立办公室(女职工部),负责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县级工会和中、小企事业单位、机关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设立办公室(女职工部)。

(三)、第十三条

1、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

(四)、第十四条

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常委若干人组成。

(五)、第十五条

在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六)、第十六条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2009年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作条例。

2009年2月25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扩展资料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章:干部

第十七条:

1、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也可经民主协商,按照相应条件配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2、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十八条:

女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配备专职女职工工作干部。

第十九条: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在任期内,由于委员的工作变动等因素需要调整时,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替补、增补人选,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予以替补、增补。

第二十条:

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热爱女职工工作、深受女职工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

第二十一条:

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重视培训工作,提高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女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委员职责)

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女工委员会是什么隶属关系?

经审委员会、女工委员会都属于工会委员会内设机构,受工会委员会领导。 经审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是平行的,工会委员会级别更高。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必须是职工代表吗?

没有这样的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不见得是职工代表。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总工发【2009】16号规定:

第十三条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因此,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是提名后协商产生或者选举产生的,对候选人必须是职工代表没有这样的规定。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作条例,2009年2月2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经2019年2月2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企业女工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等,是否属工会委员会委员?

个体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不一定是工会委员会委员;群体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不能都是工会委员会委员。

女工委员会委员可以是工会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是 。

拓展资料: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

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二、通过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机制,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依法治会,贯彻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措施。

四、与工会经费和财产相关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经审会的审计监督,更好地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经审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直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接受上级经审会的督促检查。

六、健全工会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方案须经经审会审查通过,上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应接受经审会审计。

七、经审会负责对工会专项资金、财务收支以及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

八、经审会坚持依法审计,健全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不断提高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水平。

九、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工会审批。经审会委员应由政治素质高、办事能力强、有专业知识的一定代表性的工会干部经民主选举产生。经审会设主任1人,委员2人。经审会主任纳入工会干部序列。

十、经审会成员要加强培训,提高经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扎实工作,勤政廉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十一、经审会依法对工会独立实施审查、审计。对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工会应认真研究处理。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可以买东西么

可以。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可知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工会会员福利包括有(一)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二)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三)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各省的福利待遇不相同。

工会女工委员职责:全面负责工会女教职工工作。主持学校女教职工委员会会议,制定女工工作计划,做好女工工作总结、交流、评比工作。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教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巾帼育人创新业”活动,努力提高女教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团结带领广大女教职工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建功立业。参与学校有关部门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利益的制定,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的贯彻实施,组织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协助行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五期”保护工作,做好妇幼保健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组织好女教职工乳腺病和妇科病查治工作,保护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关心女教职工生活,为女教职工做好事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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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委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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