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规章制度

为加强行业规范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规范体系,北京市律师协会于2002年2月专门成立“规章制度专门委员会”,并启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以期初步建立既符合国际惯例,切合中国国情,符合北京市律师执业及行业自律实际,又具有适当超前性的、较为完善的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实现行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行业化。

该委员会已制定《北京市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规章制度规划》,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整理、编纂和起草等工作。目前北京市律师协会在建章立制方面已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规则(试行)》

※《北京市律师保守执业秘密规则》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纪律处分委员会规则(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纠纷调解处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规则(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规则(试行)》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广告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律师宣誓办法(试行)》

※《北京市律师培训办法(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值班规则(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规则(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出国费用支付办法(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互助办法(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规则(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规则(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国培训助学金申请办法(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互助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国(境)考察补助金办法(试行)》

※《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试行)》

※《北京市律师业避免利益冲突规则(试行)》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股票发行上市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及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推荐文本)》

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委员会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职能,北京市律师协会成立了13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由律师组成。

权益保障委员会,负责创造和维护律师执业的良好环境,维护律师执业中的人身权益和执业权利,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

纪律委员会,负责对会员的执业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督,包括不定期发布规范执业指引,对会员违反法律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分,以及对会员之间因执业而发生的纠纷进行调查和裁决。

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当会员对纪律委员会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时,可向该委员会申请复查。

业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建专业委员会,组织协调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及工作,指导全市律师业务的拓展及规范操作行为。

教育培训委员会,负责对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律师对法律规范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律师对各法律服务领域律师实务的实际运用和操作能力。

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广泛听取、调研律师通过代表提出的诉求、建议;及时把律师诉求和建议反映给律师协会领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律师协会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对律师的诉求及建议的处理意见及时转复给律师;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研究律师代表和律师的提案,协调律师协会和相关部门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报律师协会领导机构,转复提案人。

规章制度委员会,负责律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以及编纂工作,逐步建立起既符合国际惯例,切合中国国情,符合北京市律师执业及行业自律实际的,又具有适当超前性的、较为完善的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宣传联络委员会,负责北京市律师行业整体形象以及律师协会工作的宣传,组织实施各种宣传方案;负责协会的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律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与宣传相关的工作;建立各种宣传渠道,管理《北京律师》杂志;组织和实施协会的公益事业活动;完善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加强与全国各省市区同行的交流。

财务委员会,负责编制年度预算与决算,对预算的执行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向理事会提交相关报告;制定和完善财务支出的标准和相关财务管理规章。使协会的财务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管理模式、方法、经验、教训进行研究、探讨,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总结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经验,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范化程度,促进首都律师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会员的登记、注册、公告以及会员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建立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各种福利制度、保险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外事委员会,负责建立和规范外事工作纪律和制度;制定整体的工作计划、工作范围;组织北京律师广泛参与国际交往,加强律师协会与国际同行的交流,展示北京律师整体形象。

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是北京市律师协会领导下团结、联系全市女律师的工作机构,负责维护女律师合法权益,开展适合女律师特点的活动。

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负责审议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研究工作计划、规划;主持北京市律师行业发展规划的调研、起草工作;协调、处理与行业发展研究有关的其他事务。 随着律师业务领域的扩展,北京市律师协会从1994年起开始成立了专业委员会,主要以律师业务领域区分,现有54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均由律师组成。具体包括刑法专业委员会、民法专业委员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税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审计会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仲裁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奥运与体育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产品质量与侵权损害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公司法律制度专业委员会、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制度专业委员会、国有企业改制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企业破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招投标与拍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环境与动物保护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房地产开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物业管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按揭贷款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商标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专利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著作权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传媒与新闻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海商海事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航空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保险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商业银行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信托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项目融资与租赁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资产证券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担保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票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风险投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国际贸易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国际投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反垄断反倾销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期货经纪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汽车与交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土地法专业委员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历史回顾

第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82年4月——1986年11月)

第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86年11月——1990年12月)

第三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90年12月——1995年10月)

第四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95年10月——1998年11月)

第五届北京市律师协会(1998年11月——2001年9月)

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2001年9月——2005年3月)

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2005年3月——2009年3月)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组织结构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三年。理事全部是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执业三年以上并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的执业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共有理事35名。理事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

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监督理事会、会长会议依照《社团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对违反《律师协会章程》和损害律师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会议是协会的日常决策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会的日常工作。会长会议对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

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是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若干工作部门组成。具体负责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北京市律师协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会长会议领导下的专门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由本届理事、律师代表及会员组成。作为律师协会的工作机构,与秘书处相互配合,贯彻落实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履行律师协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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