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合同法律师(宁波劳动合同律师)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的劳动仲裁机构在哪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手续?

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可以打114或12333查询其电话。

一、法律依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二、受理范围­

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三、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受理和仲裁程序­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六、申请人的权利义务。­

1、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有申请、答辩、变更、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请求传唤证人,请求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5)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6)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2、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1)有遵守劳动仲裁程序和仲裁纪律的义务:­

(2)有提供证人、证据的义务;­

(3)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询问的义务;­

(4)有承担履行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的义务。­

七、仲裁纪律。­

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关人员、旁听人员应遵守下列仲裁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仲裁活动的行为;­

(3)不经仲裁庭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4)关闭随身携带的寻呼机和手机等通信工具;­

(5)不得吸烟。­

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人,由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仲裁庭。对于违反仲裁庭纪律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责令其退出仲裁庭,做缺席仲裁。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裁决书调解书的效力­

1、裁决书­

普通裁决: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终局裁决: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九、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劳动仲裁院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十、劳动案件,可以自己处理、也可以委托给朋友、亲戚等代为处理,也可以请律师代理!一般案件,咨询专业人士后,自己处理就可以,不需要请律师!

宁波 实习律师如何拿执业证

宁波律师协会网 2009-2-12 15:06:07 浏览次数: 1428

专职律师执业审核初审办事指南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第(一)至第(九)项材料一式二份,其中第(一)、(五)、(六)、(七)、(八)、(九)项材料有一份须原件。)

(一)《律师执业登记表》;

(二)身份证,持本市行政辖区以外的身份证的,还需提交暂住证;(宁波大市范围内不需要提供暂住证。)

(三)最高学历证书;

(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五)能专职律师执业的原单位批准辞职或者解除合同的文件、失业证、待业证、离退休证、城市街道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等证明材料;(正规院校毕业后即到律师事务所就业人员,可直接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其他情形的,一般要求提供最后一家工作单位的辞职或者解除合同的证明文件。)

(六)除离退休人员外,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管理处的证明;

(七)律师事务所与申请人的聘用合同;

(八)除离退休人员外,申请人为中共党员的,提供由所在地律师行业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已接转的证明材料;

(九)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填写实习人员登记表,并将上岗培训证书带至审核部门一并审核。)

(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十一)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内容来源于宁波律师协会网,具体不明确的,向宁波市司法局咨询。

宁波合同法律师(宁波劳动合同律师)

浙江宁波劳动法问题

一、未签合同

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需要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浙江省规定二倍工资仲裁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其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就浙江省二倍工资仲裁时效说明如下:

劳动者在药店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现在解除合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那么需要自解除合同时起算;如果满一年的,自满一年之日起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满一年的次日起起算,超过一年即超过时效,即该劳动者如果在药店工作时间满2年,不能再主张二倍工资。

二、解除合同

最坏的结果是违法解除合同,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当事人如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通过民主程序建立和完善药店制度,存在合法解除该劳动者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可能性的。

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

三、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最长支付期限是多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二倍工资的支付最长不超过11个月。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年届满后的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四、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该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所称的“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并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其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合同法咨询律师

一、要看公司给你们做的培训是否是专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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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师

起诉吧,不过起诉是有时效的,一般得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2年

起诉书

原告 某某某,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住址,联系号码

被告 某某某,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住址,联系号码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1、判决撤销该合同

2、判决被告赔偿违约金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2010年10月甲方委托乙方模具店做4付模具,价格商定2万,甲方这边交了预存款5000元。按协议上说明是2010年10月15号开始做模具,30天完成后交货。也就是说到2010年11月15号前要完成交货的。但是到目前模具还是没有做好,去了几次催无果,现原告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撤销该合同,被告赔偿违约金。(事实和理由就是把你们订立合同的基本情况写下来就可以了,你可以自己再补充)现有合同一份作为证据。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__年__月___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___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材料一份

合同法 律师请进

您好,向您所说的情况您和贵单位的合同只有一方签字或盖章,依照法律规定此合同不生效,按照您所说已经在单位工作达4年,但临时劳动合同泛指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初期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用人单位无异议且个人同意情况下双方改签正式劳动合同形成聘用关系,不知贵单位在初始和您说过有无规定的试用期,若明确告诉您有一定试用期那试用期过后单位就应和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若未表示有试用期一说您应该在6个月之后申请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法明文规定法定假日期间若用人单位需要员工继续工作的应赋予员工多倍于平时工作日工资(其中倍数另有条文规定),至于双休日期间,现在除国企,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为双休日,其他单位是否双休日继续工作或双休日工资标准一般都按用人单位自己规章实行,您可以询问您的单位关于此块规定,若有不满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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