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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资金被侵吞(侵吞社保基金)

2022-11-29 法务资讯 司法

社保资金被侵吞怎么办?

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规定:

第六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和承办社会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有前款或者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的,按照服务协议追究责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履行或者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承办社会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除合同,三年内不得承办社会保险业务。

扩展资料:

预防社保资金被侵吞应采取的监管措施:

1、引入第三方监督。

社保行政部门可以建立社保专家库、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保、医疗、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专家作为专家库成员。社保专家库专家出具的评定意见、鉴定结论可以作为作出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结论的重要参考。

2、统筹地区政府应当成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掌握、分析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其中,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中非政府部门代表不得少于1/2。

社保资金被侵吞(侵吞社保基金)

个人社保缴费被村干部私吞了怎么办?

可以依法提出诉讼请求,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正当权益。

社保资金被侵吞怎么办

责令退回骗取的 社会保险 金。根据是《 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一条:违反本 法规 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 违法所得 的, 没收违法所得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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