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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两人及以上卖淫量刑如何定

2026-09-17 案例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和立案标准

1、情节严重的认定及量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5人以上,或引诱、容留、介绍10人以上卖淫;引诱3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引诱、容留、介绍5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非法获利人民币5万元以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立案标准为: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等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3、刑法规定《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 *** 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个量刑幅度(三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适用情形:引诱他人卖淫的。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同类行为的。非法获利一万元以上的。

介绍两人及以上卖淫量刑如何定

如何界定容留、介绍卖淫“2人次以上”

“人”:以独立个体为计算单位,同一人多次行为不累计。例如,容留甲卖淫3次仅计为1人,需再容留乙卖淫1次才能满足“2人以上”。司法解释的调整:删除“次”字后,容留、介绍卖淫的入罪标准从“行为次数”转向“人数”,更严格限制刑事打击范围,避免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模糊。

不符合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实务操作中的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即使行为人为同一卖 *** 多次介绍嫖客,只要卖 *** 数量未达标准,通常不构成犯罪。例如,某案件中行为人两次为同一卖 *** 介绍嫖客,法院未认定其构成“介绍二人次以上”的犯罪情形。这一标准体现了对“人数”核心指向卖 *** 的明确界定。

情况(二):未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卖淫活动。实例5:郑某虽容留、介绍多人卖淫,但无证据证明其制定规章制度或控制卖淫人员,法院认定其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三款)立案追诉标准:在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帮助招募、运送、培训卖淫人员3人以上;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起帮助作用。

组织卖淫罪 概念: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方式,纠集、控制他人卖淫的行为。

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的判刑依据如下: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基本刑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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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两人及以上卖淫量刑如何定

1、情节严重的认定及量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5人以上,或引诱、容留、介绍10人以上卖淫;引诱3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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