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对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吗 女儿对父母的赡养费用法律有规定吗
女儿不认父母,生没养死没葬,财产她能继承吗
1、女儿未赡养父母,仍可能享有继承权,但遗产分配可能受影响。具体分析如下:继承权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作为*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一权利基于血缘关系,不因是否赡养而直接丧失。
2、我个人觉得像这种人肯定是不能够继承财产的,因为从来没有尽过孝,那又为什么有什么资本来继承这些遗产呢。
3、女儿未履行赡养义务时,农村房屋作为遗产的分配需结合赡养情况与法定继承规则,其继承份额可能被剥夺或减少,具体分配需以产权性质、证据及协商或诉讼结果为准。
4、孤寡老人过世且未立遗嘱时,侄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其遗产。
5、特殊情形下儿媳可继承遗产:一是遗嘱继承。若公婆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财产赠与儿媳,儿媳可依遗嘱继承。此时,继承权基于公婆的自由处分意愿。二是遗赠扶养协议。若儿媳与公婆签订协议,约定由其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公婆去世后将财产赠与儿媳,且协议已履行,儿媳可依协议继承。
6、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或*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父母留下的财产,嫁出去的女儿可以分。法定继承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6条的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无论儿子还是女儿,也不论女儿已婚还是未婚,作为子女,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即便出嫁了,依然是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
嫁出去的女儿能按遗产分割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直接分割宅基地本身。具体分析如下:房屋继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嫁出去的女儿作为*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享有法定继承权,其继承权不受户口迁移的影响。
嫁出去的女儿不能继承宅基地所有权,但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通过“地随房走”原则获得房屋存续期间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区别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因此不能像普通财产那样单独继承。
嫁出去的女儿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能继承父母的财产。法定继承情况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男女在继承权上是平等的。女儿作为*顺序继承人,和儿子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嫁出去的女儿在法律上是可以跟娘家哥哥分财产的,但具体分配比例需考虑多种因素。 法律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女儿与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意味着,在父母去世后,女儿有权参与遗产的分配,包括与娘家哥哥共同分配财产。
父母生病了全是女儿出钱出力,分财产时女儿确分文未得,这公平吗?
1、这种情况显然不公平。父母生病时女儿全力承担经济与照顾责任,分财产时却未获任何份额,违背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以下从法律、伦理、现实影响三个层面展开分析:法律层面:女儿享有平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作为*顺序继承人,不论性别均享有同等继承权。
2、法律分析:不赡养老人不犯法,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儿媳妇的法定义务,不赡养父母的犯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3、父母在财产分配方面,可能会出现不公情况,这是父母个人财产,处分权利在他们自己,我们没有权利干涉。对于女儿而言,父母含辛茹苦将我们养大,仅仅这一份恩情,我们用尽一生也无法报因此父母生病时候,我们作为女儿,有义务去照顾生病父母。对于父母财产分配不公情况,我们可以只承担,自己应尽那份义务。
4、叶女士在婆家生活多年,耳濡目染下,对家庭关系中的公平,有了一定的认识,她直截了当地回道:“家产平分,赡养费用也平摊,这才叫公平。”弟媳脸色都变了,不再说话。后来,母亲知道了,打来 *** 把叶女士臭骂一顿,说她太不孝顺。回娘家时,不但弟弟没一副好脸色,就连父亲也摆着一张臭脸。
5、应该平摊,但具体方式可以灵活协商。从法律和情理上来说,两个女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平等的,并不会因为是否出嫁或是否留在家里而改变。平摊大病费用是较公平合理的方式,能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家庭矛盾。关键在于如何“平摊”,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关乎姐妹间的理解与协作。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