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情节轻微时检察院是否不起诉 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有案底吗
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到了法院后还可能退回检察院做不诉吗
1、一般情况下,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到了法院后不会再退回检察院做不诉,但存在特殊情况可能退回。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可能退回当法院在审理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存在不清楚之处,或者证据不够充分、确凿,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犯罪事实时,法院可能会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2、不起诉:经过补充侦查后,如果证据依然不充分,无法达到起诉的标准,或者犯罪情节比较轻微,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法律分析: 案件移送检察,检察院审查后如果认为情节轻微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就算提起公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后也可以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可能宣告无罪。
4、可以。以下为相关部门对于和解不判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修正,对于2012年修正部分延用)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罪行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如何理解和掌握刑诉法关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的
综上所述,理解和掌握刑诉法关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的规定,对于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还需注重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确保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同时,加强对检察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也是落实此规定的必要条件。
《关于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贯彻刑诉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这一条款应注意把握以下两点:(1)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被不起诉人的行为事实上触犯刑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检察院哪些情况下做出不起诉决定
1、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种情况下,虽然存在违法事实,但由于其情节轻微且危害不大,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某些犯罪在特定的时间期限后不再被追究。
2、检察院在以下情况下会做出不起诉决定:法定不起诉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可能违反了法律,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因此不被视为犯罪。
3、检察院在以下情况下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当案件的情节显著轻微,且其危害程度不足以构成犯罪时,检察院将不会提起公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如果犯罪行为的发生距离现在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检察院将不再对该犯罪行为提起公诉。
4、检察院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的规定,当案件经过二次补充侦查后,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不起诉要谁签字
通常情况下,当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时,并不需要当事人亲自去签字。不起诉的决定由检察院负责人做出。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不需要起诉,会撰写审查报告。 这份报告需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并较终由主管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不起诉。 一旦决定不起诉,这个决定会被留档保存。
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需要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签字。以下是关于检察院不起诉签字决定的详细说明:审查阶段 在案件经过审查起诉后,若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会撰写审查报告。此报告需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核,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需要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签字。具体流程如下:审查阶段: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审查起诉后,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会写出审查报告。该报告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决定阶段:不起诉的决定权较终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行使。
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需要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签字。具体流程如下:审查阶段 在案件经过审查起诉后,如果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他们会撰写一份详细的审查报告。这份报告会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不起诉的理由。随后,该报告会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核,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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