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将房产给予子女要怎么解决 父母的房产不给女儿
父亲房子过户儿子母亲不让怎么办
1、所有继承人没办法协商遗产分割,可以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帮忙分割。不论是否尽赡养义务,都有法定继承权。只是有扶养能力不尽或者少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遗产。《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可以先和父亲及儿子沟通询问情况,若沟通无果,可采取法律手段 *** 。若房子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处理:母亲在世:如果父亲以“买卖”名义过户且房价低得离谱,还没实际付钱,很可能被认定是虚假交易,买卖合同无效;若走“赠与”流程,只要父母是自愿的,手续也符合规定,赠与就合法。
3、你母亲是*继承人,你母亲现在不给你是正确的,以你现在的情况如果是你母亲要是把房子给你,你可能把你母亲赶出去都有可能。如果你要是有孝心,现在不要去向母亲要房子,等你母亲百年后,房子自然是你的了,你父亲立遗嘱肯定是有安排的,你现在只能等你母亲的百年了。
4、父亲需根据房产性质及归属,按相应法律程序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具体如下:确定房产性质及归属若为父亲个人财产:如房产是父亲婚前购买且未约定为共同财产,或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单独获得且明确归其所有,父亲可直接与儿子签订赠与或买卖合同,办理过户。
5、父亲去世后,父母的商品房过户给儿子,可通过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诉讼等方式办理,具体如下:遗嘱继承若父亲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房子由儿子继承,儿子可凭遗嘱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6、母亲去世前没有遗嘱 ,按法定继承 ,女儿有权继承母亲的小部分遗产 ,应该3万块钱也够了 ,如果这个房子价值能达到24万 ,按继承法 ,女儿可得3万元 ,如果验证不足24万 ,那么就和她走法律程序 ,多给的部分让她拿回来 ,。父亲财产这一部分 ,可以由父亲自己决定给谁 ,不用女儿同意 。

房子如果被父母过户给了儿子,儿子没给过房子钱,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父母仍可依法行使处分权将房子过户给儿子,但需考虑家庭和谐与公平原则,女儿可通过沟通、调解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父母的财产处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父母作为房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父母将房屋卖给子女,子女未支付对价父母可以起诉强制要回。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
女儿不同意就做不了过户。因为儿子和女儿都是法定继承人,老人若是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这个房子女儿有1/4房产的继承权,所以必须女儿同意,她必须签署放弃继承书并且到公证处公证后,才能过户。
我二婚也是继母,现孩子爷爷要把自己房产证名改给自己孙女,我不同意怎么...
若孩子爷爷仍健在,您一般无权直接干涉其将房产过户给孙女,但可从家庭关系维护角度沟通表达担忧;若孩子爷爷已去世且未立遗嘱,您作为配偶有继承权,可主张自身权益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爷爷健在的情况爷爷作为房产的所有权人,在世时拥有对房产的完全处分权。他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孙女。
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x0d\x0a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x0d\x0a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
较简单的办法,如果你婆婆在世时留下遗嘱,把房子给孙女,只需要你婆婆的所有*顺位法定继承人,也就是她的父母(如果健在),你公公和她所有的儿女去公证处确认遗嘱的真实性,然后过户就行。
财产处分需双方同意:由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任何一方想要对其进行处分,都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将房产证写成他女儿的名字,实际上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未经配偶同意,这样的要求是不合法的。建议做法: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建议在房产证上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
可以选择赠与过户、交易过户和继承过户 赠与过户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办理公证。
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明确房产的权属情况:如果该房产是二婚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他可能有权利自主决定如何处置,包括将房产赠与或 *** 给前妻女儿。但如果是您与二婚老公的共同财产,那么他的这种行为就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处置问题,需要征得您的同意,否则可能构成对您财产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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