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时看守所已羁押月数是否算入 在看守所判缓刑出来的
判缓刑了在看守所里算不算刑期
法律分析:不算的,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以后被撤销缓刑,那么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会折抵刑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不算的,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你以后被撤销缓刑,那么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会折抵刑期。
判刑之后执行缓刑的,羁押日期不得抵顶刑期。缓刑的刑期为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分析: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缓刑期间一般是不会计入刑期的,但是如果已经先行羁押的可以计算入刑期。法律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七 第二款 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交通肇事。罪判的是缓刑,但是在拘留所就四个月,这个不在执行期内。如果从执行期开始算的话。觉得说的四个月。可以扣除掉的。但是在没有判之前这些都不算在刑期内的。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看守所押了10个月,那出来后这判一缓一怎么算?
对于缓刑是不适用折抵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一年的缓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判一缓一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在此期间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1年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1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该期限内遵守了一定的条件,所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仍然要执行所判刑罚。并不是简单的1年后再关10个月。
你好,按照你的叙述,依据法律规定,首先,在看守所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其次,如果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监狱参照服刑情节会适当减刑。
法律分析:是从宣判之日起计算。但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从进看守所之日起计算。如在监狱中表现良好,没有犯大的错误,一般都是两年后改为无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果被判缓刑,看守所的日子算吗
1、法律分析:不算的,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以后被撤销缓刑,那么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会折抵刑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法律分析:不算的,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你以后被撤销缓刑,那么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会折抵刑期。
3、判刑之后执行缓刑的,羁押日期不得抵顶刑期。缓刑的刑期为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法律分析:算。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5、判刑时间是否包括在看守所里的日子需分情况讨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可折抵刑期;被刑拘后取保候审的,取保期间未被羁押,不予折抵刑期。判刑日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如果判缓刑了在看守所关押时间能算刑期吗
法律分析: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不算的,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你以后被撤销缓刑,那么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会折抵刑期。
判刑之后执行缓刑的,羁押日期不得抵顶刑期。缓刑的刑期为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处缓刑的羁押日期不能折抵缓刑期限。以下是具体说明:羁押期限不折抵缓刑: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并且之前有先行羁押的,这个羁押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期限的。折抵刑期的情况:只有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罚,才能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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