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婚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军婚买房是不是可写女方名字
军队双职工,婚后各买一套经济房,后离婚了,现部队清房通知一户只能留一...
1、军队双职工,婚后各买一套经济房,后离婚了,后来部队清房,通知一户只能留下一套,要退一套,合法吗?不合法,因为,两位已经离婚了,户口肯定也分开了,属于另外一户,不是一户,要退一套房,肯定不合法,如果清退规定在你们离婚之前就合法啊。如果在你们离婚之后户口都分开了当然符合一户一套。
2、如果够买房屋只有使用权,按照相关的政策要求收回,也不一定就违法,具体还是要依据当地房屋的政策,以及涉及到单位的政策。而且,双方已经离婚的,离婚时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是经法院诉讼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双方是如何约定的,综合事实情况来确定行为是否合法。
3、离婚后,如果是原夫妻一人一套房,可以不清退。若是两套房都在一个人的名下并占有,就需要清退一套房。
4、当然合法啦。本来就是一部只能够拥有一套,你们现在分成两个人的话,就变成了两户啦。肯定得退一套的。

军产房财产分割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该军产房仅分配给军人使用,可以判决拥有使用权的军人方对非军人方就使用权作价补偿。军产房为军队经济适用房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分割军队经济适用房。如果该房屋出售后将会转交地方管理,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参照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处理 *** 加以分割。
军产房财产分割的处理规定是:军产房是不会参与军婚离婚双方的夫妻财产分割的,军产房权属是归属于国家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在量和质上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更为复杂,所占据的地位也更为重要,它关系到我国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和社会的安全团结,因此必须依法认真处理。
处理方式:因此,离婚时双方不能就这类军产房进行财产分割,只能协商居住权的使用方式。不在部队营区内的军产房:比照承租公房处理:这类军产房可以参照承租公房的处理方式。使用权分配与补偿:通常,房产会被分配给军人使用,而拥有使用权的军人方需要对非军人方就使用权进行作价补偿。
军产房离婚如何分割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该军产房仅分配给军人使用,可以判决拥有使用权的军人方对非军人方就使用权作价补偿。军产房为军队经济适用房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分割军队经济适用房。如果该房屋出售后将会转交地方管理,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参照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处理 *** 加以分割。
离婚时军产房无法就所有权进行分割,但可根据房屋类型及具体情况对居住使用权或经济补偿作出处理。具体如下:军产房权属特性与所有权分割限制根据《中国人民 *** 房地产管理条例》,军产房所有权归中央军委,由总后勤部代为行使,夫妻双方仅享有使用权。因此,离婚时双方均无权主张分割军产房的所有权。
处理方式:因此,离婚时双方不能就这类军产房进行财产分割,只能协商居住权的使用方式。不在部队营区内的军产房:比照承租公房处理:这类军产房可以参照承租公房的处理方式。使用权分配与补偿:通常,房产会被分配给军人使用,而拥有使用权的军人方需要对非军人方就使用权进行作价补偿。
首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不对军产房进行所有权分割。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争议的房产属于军产,法院不会直接判决该房产归哪一方所有。这是因为军产房的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军队,而非个人。
综上所述,军产房不属于个人财产,军人对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离婚时是无法分割的。【法律依据】:《中国人民 *** 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三条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归中央军委,其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由总后勤部代表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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