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咋办 在婚期间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婚姻存续期间,不给妻子生活费法律有什么规定
还没离婚,老公不给因病没工作的老婆生活费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难,而另一方具备扶养能力时,有义务为对方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并没有强制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丈夫必须向妻子支付生活费。因此,丈夫不支付生活费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责任。 财产处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被视为共同财产。妻子可以与丈夫进行协商,要求管理或定期存入其中一部分工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夫妻一方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时,另一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用、医疗费用。如果丈夫不履行给妻子生活费的义务,妻子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婚内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如下: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和责任。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应当履行扶养义务。
丈夫不提供给妻子必要的经济支持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无论妻子是否对财产的来源有直接贡献,她都有权享有并处理这些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权居住在共同住所中。除非双方有特殊的法律约定,或者经过法院判决,否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剥夺另一方的居住权。所以,仅仅因为老公不给生活费,妻子并不能直接选择搬出去住,以此来避免共同居住的情况。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不给妻子和孩子生活费,离婚能把一部分钱要回来吗...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现代民法上的扶养义务,基于扶养主体间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而决定扶养的程度和标准有所不同:一是生活保持义务;二是一般生活扶助义务。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都属于“生活保持义务”。
2、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不给妻子和孩子生活费,离婚能把一部分钱要回来。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离婚时,即使男方没有给过生活费,但对于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对半分割。
3、法律分析:妻子有权对子女享有抚养权,并且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共同抚养的义务。如果夫妻离婚,并获得子女的抚养权,那么非抚养方需依法支付子女的生活费用。
4、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丈夫不给妻子和孩子的抚养费,这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男方拒绝支付,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5、法律主观:离婚后欠钱还能要回来,对方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如何追讨,要看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可以起诉男女双方,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只能起诉债务人追讨。
老婆处于分居状态,在外上班不用照顾孩子,此时有没有必要给她钱?
法律角度: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若孩子由你直接抚养,原则上她需承担部分抚养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金额。但如果她长期未尽责任,你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而非单方面给她钱。情感角度: 分居期间的经济往来可能影响后续关系发展。
需要给钱,但给的方式和金额要根据具体家庭情况调整。分居状态下是否给妻子生活费,表面上看起来是经济问题,实际上关系到法律义务、亲子关系和情感联结三个层面。法律层面上,如果你们婚姻关系还在存续期,共同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
是否要给钱需要根据经济责任、情感维护和孩子需求综合判断,常规建议是保持必要经济支持。①法律义务层面: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都有扶养义务,即使分居阶段也有法律层面的经济责任。若妻子收入不足以支撑自身生活,丈夫从法律角度需保障其基本生活费用,避免构成“遗弃”风险。
在闹离婚期间男方有义务给女方生活费吗?
分居闹离婚需要给生活费。在婚姻存在期间是必须给的。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
闹离婚期间丈夫不给生活费不付房贷,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尝试协商:女方可以尝试与男方进行协商,明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经济权责,要求其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房贷。通过沟通,有时可以解决分歧,达成暂时的经济安排。
从理论上来说,未达成离婚协议或离婚,夫妻关系依然存在,夫妻财产双方共有。那么当女方生活方面遇到困难的时候,男方是有辅助的义务的。建议你向对方说明你的情况,提出需要帮助的原因,对方若是一个真男人,就应该给予你帮助。
法律分析:分居闹离婚需要给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存在期间是必须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双方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仍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在婚姻存续期,一方长期不扶养子女。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女方不照顾子女可能涉及未尽监护职责。首要任务是确认此种行为的具体表现及程度。如情况严重,男方可先行与女方进行沟通协商,敦促其承担抚养责任。若协商无效,男方可寻求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妇女联合会等机构协助调停。从法律角度看,男方有权于法院起诉,请求女方履行监护职责并支付抚养费用。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综上所述,婚姻存续期内的夫妻分居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仍需承担抚养费。法律为子女在分居期间请求抚养费提供了明确的支持和救济途径。
法律层面上,如果你们婚姻关系还在存续期,共同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即便孩子目前跟随你生活,母亲仍然需要承担部分抚养费用,反过来妻子主动支付抚养费的情形同理。子女抚养角度,可以试试这个计算方式:生活费=基础抚养费+情感维系成本。
除了这个人以外,其他人都没有抚养孩子的权利,这就是*抚养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父母是孩子的*抚养人;如果父母办理了离婚手续,父亲或者母亲单个人是孩子的*抚养人。*抚养人的定义是什么? 除了他/她以外没有其他因素养人就是*抚养人。
存续期长短的核心影响因素: 伴侣的容忍度:若一方长期压抑自身需求迁就NPD伴侣(如忍受贬低、情感忽视),婚姻可能维持更久,甚至达10年以上,但心理健康易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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