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没有所有者权益保护 分公司权利义务
分公司可以贷款吗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无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具备独立贷款资格。
分公司不能作为借款主体。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借款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生产经营以及借款合同等。
分公司不可以贷款。具体原因如下:分公司不具有法律资格: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责任,其所有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总公司承担。没有独立财产: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并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分公司可以对外投资吗?
分公司可以进行投资,只要是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并且需要得到母公司或总公司的授权,同时明确授权的范围,方可进行。但分公司不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以其名称单独的对外进行生产经营,无法对外投资。
法律分析:分公司不可以对外投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是不能对外进行投资的,只能由总公司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不可以。首先,分公司不具有实收资本。它的所有者权益是挂与总公司的往来款的。所以,它不可能自己有钱去投资。其次,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投资合同。所以,分公司不能独立投资。只能以总公司名义投资。
分公司的资本从何来?总公司跟分公司从来没有过往来,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
1、理论上,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应有资金往来。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已经没有余额,这表明分公司依靠自身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归还了总公司投入的资金。此外,如果分公司在筹备阶段的开销较小,在开始生产经营后短时间内即可产生现金流,且资金流入在前、流出在后,这可能意味着分公司无需总公司垫付资金。
2、分公司从法律上不是法律主体,从工商部门取得的是《营业执照》,而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分公司不需要要注册资本,营业执照上也没有该项登记。分公司营业所需的资金为总公司投入,应当与总公司之间有往来资金流转。如果往来资金已经没有余额,说明分公司用经营所得的现金流归还给了总公司。
3、依据中国公司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是没有注册资金的。 从法律意义上,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 维护分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是由总公司直接划拨到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上。
分公司和母公司如何合并报表
分公司和母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子公司合并流程是一样的,但是不需要抵消长投和权益,因为总分公司之间没有长投。总公司和分公司不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只需编制汇总报表即可,即:将总公司报表和分公司报表简单加总即可,对于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往来可以抵消。总分公司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编制合并报表:检查并调整母、子公司会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误差和遗漏。抵消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抵消子公司因实现净利润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抵消母公司从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收到的股利,并将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余额调整至期初数。
是的,母公司是指上市公司本身。合并栏指的是从合并报表中摘录的金额或数值。合并报表是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会计主体,以控股公司和其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控股公司编制的反映抵消集团内部往来账项后的集团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需要抵销掉关联交易以及往来后才可以的。你们只抵销关联业务的并不是合并,你们只是合并了利润表,而没有合并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包括多个步骤。首先,需要收集和整理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的财务数据。然后,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 *** 对这些数据进行调整,以消除内部交易的影响。接下来,将调整后的财务数据汇总,编制出合并财务报表。较后,撰写详细的附注,解释报表中的重要事项,以提高报表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
分公司注销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式 转增资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将未分配利润转增为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的实收资本。分红:如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允许,可将未分配利润以现金或股票形式分给股东。分红需遵循税务规定,确保税收合规。
法律分析:企业注销时,如果未分配利润是亏损,也就是未分配利润在借方,或资产负债表上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些种情况无需处理。如果注销时,末分分配利润是盈利,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比如:当年末分配利润盈利50万,以前年度亏损30万,则先弥补30万亏损。弥补亏损后,如果还有盈利,则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主观:公司注销时,如果未分配利润还有余额,由于未分配利润部份属企业税后利润,不属于个人所得,当还得再分配给各股东时,应该还有红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注销时未分配利润有余额,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再分配给各股东:未分配利润属于企业税后利润,不属于个人所得。因此,在公司注销时,如果还有未分配利润的余额,应该将这些利润再分配给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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