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拆迁房子如何办 离婚协议拆迁办不认可怎么办呢
离婚协议上我把父母拆迁的房子,赠与前妻了,房子是我名字,有效吗_百度...
离婚协议书上双方都签字并且经过律师公认就是有效的。后期必须要将房子过户之前妻名下。
其次,如果你们已经和父母分家了,这个房子产权证上是你父亲的房子,就应该属于你父亲的。拆迁补偿的问题也不涉及到子女这边,自然你前妻也无权要求追偿,较后,你妻子离婚后,所能要求的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有财产,一般不会涉及父母的财产。
房产归属:根据你们的离婚协议,房子已经归你所有,且房贷也是由你来偿还。这意味着,在法律上,该房产目前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前妻签字问题: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提及未来房产处置需要前妻签字,且房产目前只登记在你个人的名下,那么你在处理该房产(如出售、抵押等)时,通常不需要前妻的签字。
房子拆迁按人头赔离婚后怎么分
综上所述,拆迁按人头算离婚分房产的 *** 是通过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处理。夫妻共同房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可以有所差别。个人财产的拆迁安置房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的拆迁安置房归双方共同所有,对于增值部分的补偿各占50%。
房子拆迁按人头赔偿的具体分配问题在离婚后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共同所有权原则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则在离婚后,应按照每个人的贡献和时间分配赔偿款,比如说,若丈夫和妻子的财产投入不一样,或者房产证上的比例不一样,可以按比例分配;若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分配不一样,可以根据时间的长短分配。
如果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的公房,且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那么离婚时房屋产权的归属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产权房的增值部分应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离婚协议关于动迁房子怎么写
1、法律分析:离婚时如已经预计到的财产(如拆迁补偿款),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该财产的份额或者分配办法,也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该财产属于遗留问题,待产生后再协商处理。事实上,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注明财产已经分割完毕或者类似的意思,一方发现漏分的财产都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2、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屋给女方,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就还属于另一半所有,建议尽早去办理过户手续。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再者,对于子女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以及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都应详细说明。随后,对共同财产进行描述,包括房屋的具体情况,明确表示该房屋归子女所有。这一部分需要详细列出房屋的地址、面积、结构等信息。
4、尽管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房子的归属,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过户登记等,那么房子的产权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原登记人。因此,为了确保房子归属的合法性,双方需要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尽快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离婚协议上房产归女方,但离婚后两人还是一起生活,房子没过户,是男方...
1、暂时不过户,那么离婚后,这个离婚协议生效,房产根据约定是属于女方的,但是这种离婚协议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本身并不能直接产生物权效力,也就说如果没过户,女方就并不是业主,如果男方把这个房产卖给第三人,女方是无法向第三人主张返还房屋的,只能要求男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男女双方签了离婚协议后,并到民政局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的,该离婚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该房屋属于女方的房产,另一方应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3、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份房产已经属于女方名下,因为离婚协议在民政婚姻登记机构存档,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房产的所有权仍需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因此,该房产目前还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4、离婚协议载明房产归女方所有的,男方应当协助男方办理过户手续。如男方在离婚后拒不协助女方过户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对房屋的所有权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过户处理如下: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5、一般来说,夫妻离婚时,协议将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以登记完成为生效要件,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一方仅可基于债权请求权向对方主张履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契约义务。
6、应当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即使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没有完成产权变更)也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女方应当凭离婚协议书,向主导拆迁的机关或单位申请权利人登记,以免补偿后的款项归位问题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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