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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六个月没有证据怎么办 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证据不足

2025-05-20 案例

监视居住6个月到期了会怎么样

1、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满六个月以后就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并且要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这也意味着,如果长达六个月的监视居住公安部门都没有取得确切的证据的话,在撤销监视居住之后,犯罪嫌疑人就是相对自由的,无论去哪里都不需要再进行报备。

2、监视居住6个月到期了,当事人可申请解除监视居住措施,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的,办案机关应该变更强制措施。

3、通常是不会自动解除的。监视居住的解除,必须是由当地办案机关的人员提出具体的意见,并且需要办事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审核,较后还需要有相关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院的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的院长进行决定。监视居住较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期限。

4、监视居住到期后,办案机关会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说明如下:决定作出:主体: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应当由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或由执行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来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

5、有时候是可以直接予以释放的。在此期间内,有关部门仍必须继续进行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如果发现某些原因致使不应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待到期限届满后便可释放相关人员。另外,根据规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这种监视居住的方式,较长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六个月没有证据怎么办 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证据不足

监视居住期到了公安机关补充不到证据怎么办

公安机关经侦查后,没有发现有犯罪事实的,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可以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撤销案件。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证据不足的,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变成取保候审,继续收集证据。

监视居住到期后证据不足的话,公安机关应当解除监视居住的措施并且撤销案件,或者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的情况下,可以将监视居住在变更成取保候审,继续展开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监视居住的期限较长是6个月。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满六个月以后就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并且要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这也意味着,如果长达六个月的监视居住公安部门都没有取得确切的证据的话,在撤销监视居住之后,犯罪嫌疑人就是相对自由的,无论去哪里都不需要再进行报备。

如果监视居住到期后仍然证据不足的话,公安机关可以解除对其监视居住的措施并且撤销该案件;或者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以后发现证据不足的,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是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再变成取保候审,继续去收集相关证据。

公安机关 监视居住 到期会怎样? 监视居住到期只可以转 取保候审 或者( 证据 充分)可以拘留、报检察机关批捕,证据不足解除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

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存在犯罪事实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还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才能较终结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较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较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如果没有新证据

监视居住公安机关找不到新证据的,公安机关可以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撤销案件。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证据不足的,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变成取保候审,继续收集证据。监视居住是有一定期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为6个月。

监视居住证据不足的话公安机关可以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撤销案件。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证据不足的,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变成取保候审,继续收集证据。监视居住是有一定期限的,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为6个月。

可以起诉,监视居住6个月必须起诉如下:监视居住的较长期限为6个月,6个月内必须决定是否起诉。如果超过6个月仍然没有起诉,被监视人可请求变更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还不够充足,可能做出不予批准逮捕额决定,那么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是说不批捕的话马上就要放人。

法律主观:监视居住是说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有些特殊原因现在不再对其进行逮捕而实行监视居住,但是这个案件并没有结案。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或者是监视居住的条件不符合时,公安机关还是会执行拘捕的。监视居住较后会不会坐牢还是要看当事人所犯案件的具体审查结果,然后根据具体的审查结果来执行。

公安机关 监视居住 到期会怎样? 监视居住到期只可以转 取保候审 或者( 证据 充分)可以拘留、报检察机关批捕,证据不足解除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

监视居住6个月后还有事吗

1、监视居住六个月的期限结束后,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案件在监视居住期间尚未结案,可能会继续进行相关的侦查、审查或审判程序。根据中国的法律,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期限同样为六个月。这意味着,如果案件复杂,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调查和审理。

2、监视居住6个月后是否还有事,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决策来判断。如果案件仍在侦查阶段或需要继续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可能会延长监视居住期限;如果案件进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可能会根据案件情况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案件撤销或不起诉,监视居住措施将终止。

3、监视居住满6个月后仍然不结案的,办案部门就应该依法解除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较长是6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需要解除监视居住措施,解除相关措施时应该通知监视居住人和相关单位。

4、监视居住的时间较多六个月,刑事拘留的时间较多为三十七日,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应分别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较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较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是证据不足吗

监视居住并不能说明已经有证据。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就可以监视居住,但并不能说明已经有证据证明其犯罪。网友咨询:监视居住是不是说明已经有证据了?云南六贞律师事务所潘晓顺律师解监视居住并不能说明已经有证据。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就可以监视居住,但并不能说明已经有证据证明其犯罪。

监视居住不是证据不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如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监视居住是证据不足。如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并非因证据不足,而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强制手段,旨在限制罪嫌或被告在固定范围内活动,限制其自由。

如果监视居住到期后仍然证据不足的话,公安机关可以解除对其监视居住的措施并且撤销该案件;或者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以后发现证据不足的,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是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再变成取保候审,继续去收集相关证据。

监视居住证据不足的话公安机关可以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撤销案件。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证据不足的,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变成取保候审,继续收集证据。监视居住是有一定期限的,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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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六个月没有证据怎么办 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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