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败诉被告可以要求原告付路费吗 原告败诉,被告的律师费能否由原告承担
我是原告能要求被告承担我来往的路费吗?
1、法律主观:是可以的。 如果是 交通事故 案件,或者是因为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被告可以反诉,要求原告赔偿被告的损失。 这是很正常的。即使不在这一个案件解决,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诉,引起原告方赔偿损失。 因为原告也由过错,也给被告造成了损失,依法是应当赔偿的。
2、法律分析:如果有欠条,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你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你也可以委托律师帮您发函要求对方还款,减少您的成本。诉讼费一般是50到500元。
3、不需要,这在法律上是属于起诉前,不列入官司赔偿金内。
4、起诉费由败诉方承担,原告个人的路费是自己承担,参与审判程序的证人等的路费是算在诉讼费用内的,精神损失费需要原告主张,由法院判决是否需要支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5、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对于受害方所产生的费用也需要由肇事方来进行承担,但前提会按实际的损失额来进行给予,如果受害方所要求支付的费用高于实际花费的,那么肇事方是可以不用理会,协商不好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6、这是刑事案件,怎么另被告定罪跟你们是没有关系的,是检察机关的责任。不过你们可以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跟你们有关的证人责任。你们作为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需要举证的是为了治疗所花费的医药费、路费、误工费、丧葬费用等等。法医会做出鉴定,延迟送医到底是不是致死的主要原因。
原告去异地开庭路费报销
法律分析:异地进行诉讼时,证人到异地出庭作证的,交通费等费用可以撤销的,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证人条件、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到外地打官司开庭路上吃住费用由原告先付。在案件完结后会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判决分担诉讼费,完全败诉的一方会承担全部的费用。律师费则由请律师的一方出。
如果是刑事案件,且是重要证人,会要求你去,不去的话会强制要求,甚至罚款或司法拘留。路费报销没问题,还有出庭补助。
法律主观:是可以的。 如果是 交通事故 案件,或者是因为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被告可以反诉,要求原告赔偿被告的损失。 这是很正常的。即使不在这一个案件解决,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诉,引起原告方赔偿损失。 因为原告也由过错,也给被告造成了损失,依法是应当赔偿的。
不需要,这在法律上是属于起诉前,不列入官司赔偿金内。
不必亲自到异地法院交钱签字,跟立案庭工作人员沟通,可以邮寄的;另外可委托当地律师 *** ,这样一样可以不亲自到场,包括开庭。路费、律师费要看案件性质以及是否约定这些费用由被告出。诉讼费由败诉方出,也可以在诉讼请求中列明。
原告路费可否要求被告承担
1、法律主观:是可以的。 如果是 交通事故 案件,或者是因为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被告可以反诉,要求原告赔偿被告的损失。 这是很正常的。即使不在这一个案件解决,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诉,引起原告方赔偿损失。 因为原告也由过错,也给被告造成了损失,依法是应当赔偿的。
2、不需要,这在法律上是属于起诉前,不列入官司赔偿金内。
3、法律分析:如果有欠条,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你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你也可以委托律师帮您发函要求对方还款,减少您的成本。诉讼费一般是50到500元。
4、法律分析:异地进行诉讼时,证人到异地出庭作证的,交通费等费用可以撤销的,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证人条件、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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