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有证明婚姻关系的效力是什么 婚姻未说明能不能领证
什么情况下婚姻会被判定为「无效婚姻」?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对于符合上述无效婚姻情形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重婚:一个人在未与前配偶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重婚。近亲结婚:双方存在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这类婚姻是禁止的。未达法定年龄:男性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性未满二十周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求,所进行的婚姻登记是无效的。
无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第三个情形,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这样的婚姻,也是属于无效婚姻。尤其是近亲结婚是会增加隐性遗传疾病产生风险,现实生活中,很多是表兄妹关系。第四个情形,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这样的婚姻也是属于无效婚姻。
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导致婚姻无效;未到法定婚龄而导致婚姻无效;其他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定的无效婚姻主要有三种情况: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较低结婚年龄。
村委会证明的事实婚姻证明有效力吗
1、法律分析:村委会证明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如果经人民法院查证是属实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村委会证明本身是不具有证据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法律分析:如果经人民法院查证是属实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村委会证明本身不具有证据效力。
3、村委会证明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如果经人民法院查证是属实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村委会证明本身是不具有证据效力的。
存在婚姻实事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1、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推出之前的婚姻,只要双方实质要件合法,则按照实事婚姻处置,依法获得保护。自该条例发布后,人民法院有责任通知男女双方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若未能及时补办,将视为解除同居关系,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2、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没有结婚证就像夫妻一样生活其实是属于同居关系的,两个人之间其实是没有法律效益的。很多时候财产以及相关的物品分配,如果说闹了矛盾也是要没有办法像夫妻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3、两人在一起生活多年,但没有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但现在的法律上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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