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民政局恢复未婚吗 撤销婚姻后再登记需要证明吗
“被结婚”五次女子告民政局虽胜诉,但为何还不能结婚?
因为还有一个地方没有解除结婚状态,所以这个人在民政局的状态还是已婚状态,不能登记结婚。
被结婚 5 次的她要求 5 地民政部门撤销虚假的婚姻登记。被拒后,她通过 *** 、报案以及诉讼等方式展开艰难的 *** 。
因为在系统里面有5次结婚的记录,而且没有完全撤销,所以她并不能领结婚证。其实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和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核不严有关,但是也因为当时2014年到2015年这段时间内婚姻登记信息并没有联网,所以没有办法查到有人冒充。这种莫名其妙被结婚的情况也是一种对这位女士的侵权行为。
撤销婚姻民政局恢复未婚吗
法律分析:撤销婚姻登记后,男女双方处于未婚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那些因遭受外界因素胁迫而被迫缔结的婚姻关系,受到压迫的当事人有权在法律框架内要求解除此类婚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需在任何胁迫行为得到彻底消除的次日起,一年以内提供相关请求书以申请撤销这桩不公正的婚姻。
撤销离婚民政局还有记录。这是由于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婚姻关系违背受胁迫方的意志。
受胁迫不得已结婚,法院:撤销!撤销婚姻之后,就等同于没有结过婚,自然不会留婚底。
受胁迫不得已结了婚,法院:撤销!那会不会留“婚底”呢?
受胁迫不得已结婚,法院:撤销!撤销婚姻之后,就等同于没有结过婚,自然不会留婚底。
通常情况下,只有通过合法取得的婚姻,夫妻关系才可确立。如果是因为胁迫产生的婚姻,其中一方进行撤销婚姻登记之后,那么其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就可视作是未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因被 *** 而与男方结婚,婚后的日子很难得到对方及家人尊重。这个受害人需考虑清楚,根据司法解释,结婚以后则男方不会再被追究 *** 的刑事责任。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 *** 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把 *** 同通奸加以区别。
人死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吗
自然人死亡的婚姻关系解除但是并不是自动解除,需要利害关系人申请自然人死亡,婚姻关系解除自自然人死亡宣告之日起才会解除,如果不申请则不会自动解除。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自然人自然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法律主观:夫或妻一方如果是自然死亡的,人死后婚姻关系就解除;如果是因为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必须是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生效的,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法律客观:人死亡后婚姻关系如何解除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开始继承。
一方去世婚姻关系就会终止。在一方死亡了的情况下,两个人的婚姻就不再存在了,民政局会自动解除两人婚姻关系。婚姻终止的两个原因就是一方死亡或者离婚。《民法典》第五十一条【宣告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撤销离婚民政局还有记录吗
1、撤销离婚民政局还有记录。这是由于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婚姻关系违背受胁迫方的意志。
2、法律分析:法院判决离婚后民政局是有记录的。法律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会,一个人结过多次婚、离了多少次婚,民政局会有每一次的登记记录。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4、法院判决离婚民政局有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5、结婚后离婚是不能消除婚姻记录的。因为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当事人本人的户口本以及民政局的登记都会有记录,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栏会由已婚改为离异,无法消除。只有婚姻无效的情况发生,才能依法由法院宣告无效,才能消除婚姻记录。
民政局可以消除婚史
1、民政局是不能消除婚史的。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权限能够消除婚史,婚史都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系统有备案记录的,同时公安系统也可以查询到个人的婚史记录。但是如果是无效婚姻或者已经被法院撤销的婚姻,则相关婚史就不被认可,婚史也没有效力。
2、民政局无法消除个人的婚史。在民政局进行的婚姻登记,其记录是官方且正式的,婚史信息在婚姻登记系统中均有备案,这些信息通常不会被更改或删除。对于无效婚姻或被法院宣布无效并撤销的婚姻,虽然这些记录在法律上不被认可,但原始信息依然保存在系统中。
3、律师解不可以。不可以。婚姻登记记录是在民政局存档,而民政局的登记记录又会与公安系统的存档联网,也就是与当事人的身份联网,这一点是没法改变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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