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可以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吗(继父母可以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吗知乎)

继母分走了父亲的遗产,那么继子是否也能分割继母的遗产?

只要继子和继母存在着真实的抚养关系,确实可以继承对方的遗产。

事实上,子女和父母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才是第一继承人。大部分家庭中的继承关系相对简单,不存在再婚家庭父母需要考虑到的各项问题。

当家庭中的某一方离开人世后,无论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配指兄或偶都有继承权。于是新闻中会出现儿媳妇继承儿子的全部家业,父母却没有获得一分遗产,双方各执一词,并闹上新闻。除了普通家庭的继承关系之外,再婚家庭中的继承关系也存在着问题,尤其是继子和继女是否存在着继承关系。

有权利继承遗产,前提是双方存在抚养关系

如果夫妻双方曾经拥有过一段婚姻,二次结婚后,这就形成了再婚家庭。可是结婚之后,妻子并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只能每隔一段时间去看望孩子,继父和孩子的相处时间并不多,这并不是一种真实的抚养关系。

另外一种情况下,再婚家庭唯伍中的妻子与丈夫相处多年,孩子七八岁那年,跟着妈妈来到新的家庭。双方共同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继父却因意外离开人世,除了继母拥有继承权之外,孩子和继父长时间相处,自然会深受影响,此时,双方获得了抚养关系,并获得继承权。

总结

即便再婚家庭中的父亲和母亲拥有着真实的感情,孩子无法长时间和父母一起生活,并没有形成大量的抚养关系。即便继母或继父离开人世后,对方无法获得继承权,毕竟双方从未进行长时间的相处和生活。更何况,法院在判定两人离婚时,需要根据尘让双方的财产和收入状况,制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并不是所有父母都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一旦父亲获得抚养权,孩子跟随父亲生活,母亲再婚后,孩子也很难继承继父的财产。

继父母可以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吗(继父母可以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吗知乎)

继母有权继承继父遗产吗?

1、继母与父亲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父亲搭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去世后,继母有权以法定第一遗产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遗产法定程序的分割。

2、父亲遗产法定分割程序之中,其第一遗产顺序继承人为:父亲的父母(如果尚在世)、父亲的合法配偶、父亲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分割原则为,适当照顾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知颤宴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应少分或不分遗产。丧偶的儿媳或丧偶的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洞唤割。继承人之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司法依据《民法典》10条、12条、13条、14条

继父有遗产继承权吗?

继父不一定有继承权,如果继父与死者有扶养关系则有继承权。对再婚的家庭来说,如果继父或者是继母为了维持家庭的和谐关系,主动支付继子女的生活费,也给予继子女薯橡启精神上的支持,那么可以认为继子女、继父母之前形成了法律上认可的扶养关系。对于扶养关系存在的情形,继子女死亡后,继父母是有继承资格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父不一定有继承权,具体是否享有继承权,与继父与死者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有关。若是存在,如正那么继父就享有继承权。且继父如果想要继承死者的遗产,需要拿出证明抚养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认定继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关系,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强调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所以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还需要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但在实践中目前并不能完全因为抚养时间短就否认形成抚养关系,只是若抚养时间不长,认定抚养关系时就必须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具体案情和权利义务的对等因素。另外,在继数如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抚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父母可以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吗

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指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有抚养关系和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关系)的,视为父母子女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法定继承人。这里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具有受抚养、赡养继父母义务关系的继子女是具有继承权的。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被继承人生前已设立遗嘱的除外。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含尺亮务。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谈宽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困耐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第十一条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继子女遗产继父母有权继承吗

继父母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继父母尽了抚养义务的,属于法律规定的遗产顺序继承的 法定继承人 ,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包含 有抚养关系 的继父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此帆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 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森判雹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冲亮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父母可以继承成年继子女的遗产吗?

成年的继子女已经去世了,如果有遗产的情况下,继父母也有获得遗产的权利,可以跟继子女的子女进行协商处理。

遗产分配,房产分割。

遗产分割也叫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桥尘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那么关于遗产如何分割有哪些规定呢?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之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不是继承人,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分割房屋遗产的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

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塌消银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团宴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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