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逾期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过高,高于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支付月平均工资三倍,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逾期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一、最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大病加50%,绝症加100%)

3.取消资格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

4.客观变化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作

5.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

6.逾期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加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之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 (1.50% )× n/1。

(三)因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1=应得工资×25%赔偿2=医疗费用×2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的计算及依据

(1)违法解除的赔偿=雇佣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对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的赔偿=被侵权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的合理调查费用

二。违约责任应满足哪些条件?

(1)必须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确定违约责任的前提),主要包括:

1.一方当事人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

2.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

3.一方不履行非货币债务或者履行非货币债务不符合约定;

4、质量不符合约定等。

(二)经济合同不履行的事实,必须是由于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的。当事人的过错可分为故意违约和过失违约:

故意违约: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某一行为会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不利后果,却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如收货、无故拒绝贷款等。);

违约:是指当事人本应预见到自己的某些行为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不利后果,但由于疏忽而没有预见到;或者虽已预见,但认为该种后果可能避免,但未采取必要措施,导致后果发生,致使合同义务未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但无论是故意违约还是过失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只要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按照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也是按照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具体工作年限确定的。只要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满一年,就应支付其工资的两倍作为经济补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一、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补偿金 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有相应的 赔偿金 的。(1)协商解除 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月 工资 (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 工伤 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等。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2、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 50%)×N 3、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 合同无效 赔偿金,违法 解除合同 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 ×25% 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的责任 1、 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数额可以大于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根据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程度,违约金可为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凡是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就属于约定违约金;由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就属于法定违约金。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以下简称(通知))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 劳动合同 中约定违约金。这一规定确立了约定违约金是我国承担劳动 合同违约 责任的方式。目前我国 劳动法 律 法规 没有对法定违约金作出具体规定。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给予补偿。《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赔偿损失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 违约责任 的方式。这是承担劳动合同违法责任的主要方式。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我国《民法通则》和《 合同法 》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继续履行是我国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l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具有强制性。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和合同违约救济的一种手段,虽然我国《劳动法》未予规定,但从合同法原理、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工会法及工会法解释的精神和我国劳动 合同履行 的现状考虑,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形式适用继续履行 原则意义重大。 综上所述,劳动者如果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的,那么是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不予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是需要对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一般标准都是根据工资而定。

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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