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的一方能争到抚养权吗(有负债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男方是老赖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进入法院黑名单的一方也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抚养权到底归谁,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状况、文化素质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负债的一方能争到抚养权吗(有负债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我老公欠了很多债我想离婚,我们有两个孩子,我能拿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对夫妻要走到一起其实很不容易,茫茫人海中,只有你们走到了一起,说明你们是有缘分的。结婚生子后婚姻开始经历考验,要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压力,有时这种压力会把夫妻之间的感情磨灭,如果夫妻不经营婚姻,最终可能走向离婚。离婚受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了,原本一个完整的家庭,有父母的爱,孩子可以天真自由的做自己,一旦父母离婚,孩子可能会一夜成熟,甚至产生童年的阴影。所以婚姻只要不涉及到原则性的问题,一般是不建议离婚的。离婚孩子的抚养树归谁的问题,法院一般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条件出发,看孩子跟着谁更能健康的成长,所以只要你有能力,是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一、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要离婚,法院会更多的考虑孩子,如果你跟你的丈夫能够协商离婚,把孩子的抚养权给你最好了。如果你丈夫不同意,可以向法院上诉,法院一般是把孩子判给有能力以及更能让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

二、丈夫欠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如果你的丈夫自己欠很多债,未来几年的生活可能都不会过的很好,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把孩子判给他。如果孩子满了十周岁,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根据孩子的意愿以及其他条件进行判决。

三、还要看个人的能力。

你能不能拿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还要看你有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比如经济条件、是否有人带孩子、能否给孩子好的生长环境等。还有一个问题,你老公所欠的债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你自己的情况也好不到去,这些法院都会考虑。

女方无收入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女方没有经济收入,那么很可能是没有办法要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孩子的成长肯定离不开经济的支柱,除非是女方有很多的存款只是暂时没有收入而已,或者男方给的抚养费可以足够维持孩子成长。此外,一方的经济收入,只是影响抚养权的一个因素,法律规定孩子在两岁以下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一些不适宜抚养小孩的疾病,2到8岁法院考虑双方的条件看那方抚养小孩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法院就判给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老公背着自己炒股!把钱输了!可以起诉离婚吗?离婚的话能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吗?

婚姻是自由的,当然离婚也是自由的。

夫妻俩可以先就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共有债务的分割分配,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就可以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

若无法达成以上协议,或者一方不愿离婚。可以由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孩子抚养权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自行协议归属,规定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由女方直接抚养,孩子超过十周岁需要征求孩子意见。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能争取到抚养权的相应的条件都有什么

法律分析:1、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能争取到抚养权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离婚后一方如何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您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来争取抚养权。

对于抚养权的归属,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家与家律师总结以往的诉讼经验,认为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生活环境、祖父母 / 外祖父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总的来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总原则。

因此,对于争取孩子抚养权,您可以先通过孩子的年龄来看看法律规定对自己是否有利。然后根据上述多方面的因素收集证据,用以证明孩子跟自己生活是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

所有的事实都需要证据材料加以证明,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您有任何疑惑,欢迎向我们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84 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民法典夫妻双方离婚前子女是否分割财产(离婚前孩子归谁)
下一篇 民法典监护人的身份是否可以转移(监护人身份可以转让吗)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负债的一方能争到抚养权吗(有负债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男方是老赖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进入法院黑名单的一方也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抚养权到底归谁,如果无法协商的,...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