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刑两年什么意思(死刑 缓期两年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适用条件有2条:1.是罪该处死;2不必立即执行死刑。

也就是说这是国家在重视人权价值的基础上,设立出来给予一些确实有悔过情形和存在不确定性的罪犯,一个改过自新、一个防止错杀的机会,这一点前面说到过。

这里再一次强调是为了说明,死缓不仅仅只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么简单,“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当下判决的一个结果,但是它还会为罪犯重新带来6种结果:

1. 死缓期,如罪犯未曾故意犯罪,2年后,将会减为无期;

2. 死缓期,如罪犯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经过核准后会执行死刑;

3. 死缓期,如故意犯罪不必立即执行死刑,则执行死缓期限重新计算;

4. 死缓期,如有重大立功表现(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以及其他突出贡献)则减为25年有期徒刑;

5. 死缓期,对于累犯和因各种暴力性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被判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可对其限制减刑;

6. 死缓期,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死缓的,法院根据其情况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也不可假释。

也就是说一个人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般来说两年后罪犯就会转为无期,若有其他情形,则根据情形可能会立即死刑、改为25年有期、重新再判决为死缓,继续呆2年、限制减刑、终身监禁。

简单点就是,2年后这个被判死缓的罪犯会面临死和不死两种情况,而不死的可能性又高于死的可能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 【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两年执行是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缓刑两年内没有继续犯罪就不需要执行死刑,而改为执行无期徒刑。这里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同于其它缓刑,一般的缓刑是不需要在监狱执行刑罚。但是死刑缓刑并不会把人放出来,还是需要在监狱执行死缓,只是在缓刑期间不犯罪就可以改为无期徒刑。

判死刑缓期两年是什么意思

判死刑缓期两年意思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处理方式:

1、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顾名思义就是不会立即执行,或者说没有指定执行死刑的日期。一旦宣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说明该罪犯也一定是犯了严重的刑事案件。比如故意杀人,贩毒,贩卖枪支弹药。抢劫致人死亡,强奸,拐卖妇女儿童导致严重后果的,贪污数额巨大的等重大刑事犯罪。这些重大刑事犯罪都可能宣判死刑,死刑是我国最高的刑罚,但由于该罪犯主观恶性不大,或者致死方也有过错,或者不是主犯,只是协同犯罪,或者贪污的巨额款项归还了大部分。

或者罪犯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并且供罪态度良好那么主审法官在量刑上也会有所酌减。另外,刑法已经将经济赔偿也列入到量刑的考量标准上。比如,故意杀人,但你能按被害方列出的经济赔偿给对方,并且得到被害一方家属的原谅,那原本的死刑立即执行就有希望判决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那是不是被宣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代表不用死呢?并不能完全这样理解,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而这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不意味着执行,但是,由于也是犯了严重的罪行,所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间,也是要在服刑的。在这期间,只能是好好服刑,接下来即使没有其他故意犯罪的,也将会是漫长的刑期。

死刑缓刑2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死刑缓刑二年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在两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限届满之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里的故意犯罪,应仅限于表明犯罪人抗拒改造、情节恶劣的故意犯罪,而不是泛指任何故意犯罪。对于在死刑缓刑期间实施轻微故意犯罪的,应根据《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并罚,并从新的判决决定之日起重新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死刑缓刑两年什么意思(死刑 缓期两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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