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身份要求)

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人

遗嘱见证人需要2个人以上。

【法律分析】

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一般遗嘱见证人需要两个才符合规定。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见证人的作用是什么?

遗嘱见证人是指为遗嘱人设立遗嘱,并可对遗嘱的真实性作出证明的第三人。

《民法典》实施后,订立遗嘱有六种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

其中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均应由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该条规定的见证人为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上述四种遗嘱订立时选定的见证人应排除这些见证人,否则订立的遗嘱无效。

什么是遗嘱见证人?

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所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因为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得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同意。同时,遗嘱是在遗嘱人死后才能生效。因此,遗嘱必须有证据足以证明是遗嘱人本人所为,是遗嘱人的真意。代书遗嘱系由他人代写,当然应有他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虽系出于遗嘱人本人所述,但易于作弊,比如,录音遗嘱可以被人洗掉一部分,也可以被人模仿遗嘱人的声音伪录遗瞩等,所以口头和录音遗嘱也应有人在场见证。这几种遗嘱不仅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还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法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证遗嘱确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防止被人伪造或篡改。

遗嘱见证人可以是哪些人

一、什么人可以做遗嘱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可以做遗嘱见证人的人有哪些

第一部分从正面介绍了可以做遗嘱见证人应具备的条件,本部分从另一方面对此问题进一步进行阐述。即根据《继承法》第l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什么人可以做遗嘱见证人”以及“可以做遗嘱见证人的人有哪些”有了进一步认识。见证人“在场见证”的作用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这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效力,所以选择适格的遗嘱见证人至为重要。最为稳妥的方法就是请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担任遗嘱见证人,从而保障订立遗嘱的合法有效性,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身份要求)

遗嘱需要几个见证人

一、遗嘱见证人要几个才合适

非自书的遗嘱最好有2人以上的见证,见证人不能和遗嘱的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最好不要是亲戚,可以委托老人的朋友,或者居委会主任,村长,村干部等等。

1、最好老人亲自书写遗嘱内容,并附上亲笔签名,日期,遗嘱要明确表达死后财产的归属问题,不要有模糊的表示。

2、如果自己书写有困难,可以找人代写,但是签名要亲笔。非自书的遗嘱最好有2人以上的见证,见证人不能和遗嘱的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最好不要是亲戚,可以委托你奶奶的朋友,或者居委会主任,村长,村干部等等。

3、涉及房产分配的遗嘱最好去公证,这样法律效力最高,也最有效。虽然要花点钱,但是省的以后麻烦。因为今后房产继承过户还是需要公证这个环节的。

二、遗嘱见证人条件

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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