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什么是国有出让土地

问题一:国有土地出让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市、县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第十二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40年(5)鼎合或其他用地50年

问题二:国有划拨土地与国有出让土地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2、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 *** 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 *** 手中购得。

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 *** 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等,使用期届满后国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5、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到 *** 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

问题三:国有土地出让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恭 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市、县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第十二条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问题四:土地出让有几种方式? 1、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的方式一般有:国有企业的土地、军事用地、公共用地等。

2、土地出让方式有三种:招标、拍卖、挂牌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解释,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和挂牌。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海,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第二条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协议出让一般不用走招拍挂的形式。

问题五: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视角的不同产生名称上的不同。

上海的房产登记条例提了“建设用地”概念,是本地域(上海)订立的行政规章,从定义“登记”行为的角度讲概念。为了区别于农村宅基地的开发,特指国有土地上对现有土地的开发建设。 提法如下:“本条例所称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登记机构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抵押权、地役权和其他依法可以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事项进行记载、公示的行为。”

而国有土地使用权概念,是国家从城市房地产的立法角度讲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提到:“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问题六:什么是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是从前最主要的一种 *** 供地方式,和挂牌出让一样也属有偿出让。 协议出让的优点是: *** 对地价较易控制、灵活性大;缺点是:没有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缺乏公正性,不利于公平竞争,容易滋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 总的来说,协议出让与挂牌出让主要有三方面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土地类别),这是两者最重要的区别。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的范围,即:商业、旅游、娱乐和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用地(主要有:工业、仓储、或其他重点扶持的项目用地)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在政策执行概念上可以这样理解:挂牌出让为土地出让的一般方式,协议出让是土地出让的特殊方式。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定价方式不同。 协议出让是 *** 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定价的,而挂牌出让则是社会公开竞价。 三、土地出让最低价的限定原则不同。 协议出让土地的最低价不得低于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成本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有基准地价的,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漆0%;挂牌出让的土地其起拍价就是最低价,这个起拍价是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 *** 产业政策等条件综合评定的。 基于上述三个不同点,协议出让的土地在修建与用途上有较为固定且严格的限制,若需转让协议出让的用地或改变协议出让用地的性质,都需要补齐相关费用,补齐的额度往往以同区域内相应类型土地的挂牌成交均价或评估价作参考,扣除协议土地款部分。此外也有其他的一些变通处理办法。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土地市场的逐步完善,从长远来看挂牌出让会进一步全面取代协议出让,协议方式应当会逐渐消亡。因为,目前的挂牌出让方式已经集成了协议出让方式的所有优点,同时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协议方式供地在监管力度方面的

问题七:土地性质单位集体和国有出让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一般情况下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指的是城镇国有土地,是 *** 以土地出让或划拨的形式给开发商的土地.集体土地一般只限制在本集体内可以转让土地,

国有土地没有限制区域,谁都可以转让.

问题八: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什么? 是指市、县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问题九:国有已出让用地是什么意思?国有未出让用地是什么意思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请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受让人)。

二、申请时限: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已缴纳契税。

三、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盖章,原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不需提供,复印件×1);

2、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不需提供,复印件×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不需提供,原件×1);

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自然人不需提供,复印件×1);

5、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1、县级以上(含)人民 *** 批准用地文件(原件×1);

2、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原件×1)。

3、全部出让价款缴纳凭证(复印件×1)。

4、在盐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工业用地,由管理委员会或镇 *** 出具土地补偿安置费已到位的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五)工业用地建设用地验收意见表和验收图(原件×1);

(六)契税缴纳凭证(原件第五联×1);

四、有关事项

一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被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注明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法人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自然人委托的,委托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代理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三复印件验件办法

1、申请人持原件和复印件交县国土局窗口工作人员验件,无误的原件退还。

2、申请人无法持原件到县国土局窗口的,请原颁发机关验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验件。

3、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四除图纸外,纸张一律用A4纸。

告知人: 受告知人: 二00八年 月 日

问题十:国有土地出让是什么概念 首先国有土地出让的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利的当地国土主管部门,你不具备出让资格(有受让资格).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一是2001年在工业园建厂,二是国有土地并且已有50年使用权的限制,故本人认为你所使用的土地已经办了出让,现在你面临的是要转让的问题.那么答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如果符合规定可以按市场行为自由转让(具体条件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cin.gov/law/main/law029)

2、费用:

转让方:主要是营业税、增值税

受让方:主要是契税、管理费等(如果改变用地性质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3、我国现在执行的是2004年8月28日通过修改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cin.gov/law/other/2000111612-00

关于“地价翻倍”的说法,可能是你理解错误,我想你所说的是“关于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增加一倍的规定”这只是对新增建设用地设定的,并且是由原来的10元/平米左右增为20元/平米左右,对地价有影响但不象你所说的那么大。

国有土地出让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范围: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指出,以下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出让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国有土地出让—百度百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国有土地出让流程有哪些

土地转让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率,同时还可以提高土地的价值,土地出让必须经过一些程序。那么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流程有哪些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流程有哪些

1.发布挂牌公告:在挂牌二十天前发布挂牌公告;2.出售挂牌文件;3.受理竞买申请:竞买人持竞买书和其他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4.审查挂牌资格;5.挂牌:在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进行;6.揭牌:确定竞买人后签订确认书;7.公布成交结果;8.签订出让合同: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合同。

二、土地出让的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项目在转让时,应该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规定,并按照出让合同中的约定,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拿到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只有出让合同中成立了,才可以允许转让。其次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金额应战全部开发投资总金额的20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要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才能转让。

2.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产项目,在转让之前应先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如经过审查不能转让的,可以采取方式来处理。比如可以由受让房先把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办,同时缴纳一定的出让金,才可以进行转让。或是可以采取转让房地产,但是转让方要把转让房地产所获得的收益上缴到国家或其他处理。在转让地产时如有以下情形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1)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于国家机关或是军事用地,还有就是城市基础设施或是公益事业用地等;

(2)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其他等等。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流程有哪些的相关阐述,希望能给广大的朋友们带来帮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法律主观: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是什么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是指国有土地的代表(地方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时所采取的方式或程序,它表明以什么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2、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投标内容由招标小组确定,可仅规定出标价,也可既规定出标价,又提出一个规划设计方案,开标、评标、决标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招标出让的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3、挂牌出让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4、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它主要适用于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盈利项目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产业政策而需要给予扶持、优惠的项目,采取此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引入竞争机制,不具有公开性,人为因素较多,因此对这种方式要加以必要限制,以免造成不公平竞争、以权谋私及国有资产流失。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是法定的四种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在具体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时,由国有土地代表根据法律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用哪种方式,一般对地理位置优越、投资环境好、预计投资回报率高的地块,应当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反之,可适当采用协议方式。不同的出让方式的条件是不一样的,进行出让的流程也是不一样的,但无论是以何种出让方式,在土地出让之后,都是需要进行纳税的,对于那些不依法纳税的情形,纳税人是会受到处罚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网进行法律咨询,网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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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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