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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程序(打官司需要什么流程)

2023-03-21 案件

打官司的一般流程

打官司的基本流程分为起诉受理、开庭、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开庭、二审判决。打官司的第一步就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简称起诉。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案件相关证据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起诉状应当包含原告及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由原告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人民法院立案庭对于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现行询问原告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原告愿意调解,案件将进入调解程序。调解不成或者原告拒绝调解的,人民法院予以正式立案,向原告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之后法院将案件材料送达给被告并确定开庭时间开庭,开庭查明案件事实后出具判决书。如果原被告双方对一审法院判决均不上诉,则案件结束,如果任何一方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打官司流程

一、打官司的流程有:

(一)写起诉状。起诉状的书写强调真实准确、合理合法、条理清楚。起诉状中应提出恰当的诉讼请求、陈述事实与理由(为何要提起诉讼的前因后果),言简意赅即可。

(二)立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向该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三)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

辩论阶段是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四)判决(或调解)。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二、打官司的费用有:打官司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法院)、其他诉讼费用(法院)和律师费(律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打官司走法律程序怎么走

1.立案、受理;

2.送达、举证、通知开庭;

3.开庭。关于庭审流程一般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

具体的程序可以细分为:

(1)宣读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询问是否回避等;

(2)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3)被告就原告所说的内容发表答辩意见;

(4)原告举证(出具证据原件等);

(5)被告对原告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6)如被告也提交了证据,则被告举证后,原告进行质证;

(7)法官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原、被告作回答;如有必要,可以在法官询问后向对方发问;

(8)原告、被告发表辩论意见:总结陈词,论述观点等;

(9)双方作最后的陈述;

(10)法庭会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及调解方案、诉讼费由法院退回还是由被告径付等问题;

(11)开庭完毕,各方签署开庭笔录;

4.判决:开完庭后,如无意外的话,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下来了。作为原告,收到的判决内容一般包括:支持全部诉讼请求;部分支持,部分驳回;全部驳回。对于不满意的一审诉讼结果,可以考虑是否上诉;

5.生效、执行。

打官司的程序(打官司需要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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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程序(打官司需要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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