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交通责任认定标准(新交通法责任认定)

新交通法规2021年全文

2021年新交通法规如下: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021年新交通责任认定标准(新交通法责任认定)

2021年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2021年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到场出示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

2.疏散人群和拥堵的车辆,舒缓交通,保证交通的正常运行;

3、询问双方驾驶机动车辆的司机,查看行车记录仪或者监控等,调查取证;

4、认定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责任认定内容通知双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条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

第八条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第九条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信息。对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调查的,还应当查验其他相关证件及信息。

2021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2021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1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全国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2021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1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医疗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二、误工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三、护理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六、营养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2021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三、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四、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计算公式为: 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五、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六、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七、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计算公式: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

八、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在工伤事故中,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九、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 在工伤事故中,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十、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

十一、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计算公式: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十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问题解答

【问】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答】计算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有关法规规定,依据自治区统计局2015年度有关统计数据制定的。

【问】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赔偿怎么处理? 【答】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一)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二)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三)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四)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五)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问】交通事故赔偿第三者如何赔付? 【答】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新交通法规2021年撞死人司机驾驶证同等责任,降级吗降级过后可以恢复,怎么恢复?

酒驾、醉驾属于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严重威胁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将受到严厉的法律惩处。每一位驾驶员,在端起酒杯那一刻,都应清楚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以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2021年最新的酒驾、醉驾的处罚标准及有关知识。

人们通常所说的酒驾,严格上分为两种: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但为便于区分,本文以酒驾指代饮酒后驾驶,醉驾指代醉酒驾驶。

一、酒驾的认定和处罚标准

1. 认定标准

饮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行政处罚标准

初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驾照,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照一次性记12分。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照。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吊销驾照,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2. 刑事责任

因饮酒后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根据具体情节,可能被追究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醉驾的认定和处罚标准

1. 认定标准

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将面临行政和刑事双重处罚。

2.行政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照,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3.刑事处罚标准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2)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醉酒驾驶造成其他危害结果,侵害不特定人群利益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罚最高可至死刑。

三、酒后开车的民事责任

饮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除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外,若造成他人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损失的,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律师费等。以上海为例,若酒后驾车造成一人死亡的,按2020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死亡赔偿金最高可至144464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最高可至850720元。巨额的赔偿将给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四、醉驾的其他违法成本

由于醉驾属于犯罪行为,判刑后会留下犯罪记录,将对生活、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造成影响,主要影响包括:

(1)职业受限:律师、医师将会被吊销执业;公务员、法官等直接开除公职;参军、入党、从政、进入国企政治审查将受影响。

(2)经济负担:因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肇事司机将承担巨额赔偿。

(3)破坏家庭:驾驶员被定罪进入牢狱后,将使家庭成员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子女未来进入党、政、军、国企任意单位政审很难通过。

(4)党员处分:若党员因醉酒驾驶,将受到党纪处分,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

(5)其他:由于存在犯罪记录,无法提供无犯罪证明,将给积分落户、办理签证等造成障碍。

五、常见问题

1.酒驾标准是多少毫升?

20mg/100ml≤酒精含量<80mg/100ml

2.醉驾标准是多少毫升?

酒精含量≥80mg/100ml

3.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第一、认定标准不同:酒精含量在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但小于80mg/100ml的,为饮酒后驾驶(酒驾);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醉驾)。

第二、行政处罚不同:酒驾的违法情节比醉驾轻,因此行政处罚也相对更轻。

第三、刑事责任不同:仅有酒驾行为但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无其他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犯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醉驾未造成交通事故,也可按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承担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4.喝多少酒算酒驾?

很多人关心一瓶啤酒能吹出酒驾吗?经粗略测算,喝一纸杯的啤酒血液酒精含量就可以达到2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标准;喝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血液酒精含量就可达到80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标准。

5.酒驾低于20怎么处理?

血液中酒精含量低于20mg/100ml的,未达到饮酒后驾驶的认定标准,不属于酒驾,不属于违法行为,不受行政和刑事处罚。

6.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

五年后。

7.酒驾拘留多少天?

拘留是一种行政性强制措施,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第一次被查处不拘留,第二次被查处拘留10日以下。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拘留15日以下。

特别说明:大家要注意区分拘留和拘役:拘留适用于酒驾,而拘役适用于醉驾;拘留是行政处罚,拘役是刑事处罚。

8.喝酒骑电动自行车算酒驾吗?

视所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的情况而定。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时速、重量,尺寸、功率等进行了限制,其中,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凡是在时速、重量、尺寸、功率等方面超标的,属于机动车。若喝酒后驾驶此类超标车,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属于酒驾;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属于醉驾。

9.酒驾只吹气不验血算吗?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标准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但大多数时候,交警仅仅让驾驶员吹气而未验血。此时,如果驾驶员无异议并予以签字确认的,吹气检测可作为认定饮酒后驾驶的证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若涉嫌醉酒驾驶或者驾驶员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抽血检测血液酒精含量。因此,凭呼气酒精测试结果可以用来认定饮酒后驾驶,但驾驶员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抽血检测。

10.酒驾肇事逃逸会怎样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是指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酒驾肇事逃逸将面临如下处罚:

(1)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事处罚:i.若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无论血液酒精含量多少,构成交通肇事罪。ii.交通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1.酒驾撞死人怎么判?

交通肇事死亡一人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或死亡三人且负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2.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饮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仍将承担保险责任。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商业保险是否需要理赔,应依据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内容而定。

13.酒驾对子女以后有什么影响?

若构成醉酒标准的,属于犯罪行为,一旦定罪后会留案底。父母的犯罪记录会对子女考取党、政、军、国企任意单位的政审造成不良影响。

14.醉驾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刑事拘留是指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最长为14天。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拘役一般为1到6个月。

刑事拘留和拘役不可混淆。刑事拘留系案件侦查阶段的临时性强制措施,而拘役是定罪后的刑罚。

15.醉驾怎么判刑?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1-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2)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根据情节轻重,最高可至15年有期徒刑;

(3)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根据情节轻重,最高可至死刑。

16.醉驾有可能免予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吗?

醉驾是有可能免予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法 [2017] 74号)以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实施细则亦对醉驾免于刑事定罪和处罚进行了规定。比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实施细则》(沪高法 [2017] 496号)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系初犯,认罪、悔罪,未造成其他损失或后果的,可以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从上述规定看出,若虽有醉驾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免予起诉;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跟家人朋友团聚,小酌几杯是人之常情,尤其是在重要节日和场合。但是,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勿要有侥幸心理,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给个人和家庭留下不可挽回的遗憾。

以上便是最新的酒驾、醉驾认定和处罚标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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