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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的信息

2023-03-14 法务资讯 案例

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所需材料:(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医院住院病历;(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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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一、理赔需要的材料:

1、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定损单、维修费发票;

4、有人员伤亡的,需要提供病历本、医疗费发票、片子,诊断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

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 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扩展资料: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特规定如下事故处理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理赔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交通事故 赔偿 立案 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 证据 。 (二)交通事故证明具有 诉讼 及 代理 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 律师 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 香港律师 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 交通肇事 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 法医鉴定 材料、交通事故 伤残 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 医疗费 发票、伤者误工 工资 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 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 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保险单凭证,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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