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车祸纠纷的赔偿范围具体有哪些(机动车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纠纷如何索赔?首先,当事人确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其次,他们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理赔。单方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可以起诉解决。那么,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呢?

1.交通事故纠纷如何索赔?

1.明确是否可以作为交通事故索赔。在受害人想要进行交通事故理赔之前,首先要确定的是与车辆相关的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这是理赔的前提条件。

如果是交通事故,可以依据《道路安全法》进行责任认定和索赔;如果不是交通事故,一定要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仅根据这一解释,很难界定交通事故的范围,因此需要以下明确的定义:

(1)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上;

(2)必须是车辆造成的事故;

(3)从时间上看,必须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

(4)必须有损害后果;

(5)从主观心理态度看,交通事故的责任是过错还是事故。

2.要意识到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分担,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的。

中国的所有机动车辆都必须参加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首先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出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应由其他主体承担。除了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分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封闭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因此,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直接交通事故时,应当适用过错责任进行损害赔偿。当事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同等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承担次要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移动交通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未标明位置,无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各方均有前款行为,不能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驾驶机动车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方承担主要责任,驾驶方或者步行方承担次要责任。

3.确定向谁索赔。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受害人应维护自己的权益,并确定谁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确定谁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最重要的问题。

你通常向谁索赔:

(1)车主,一般来说,机动车造成事故时,机动车所有人会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是指享有、占有、使用、取得和处分机动车的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购买机动车必须进行登记,进行日常管理。所以车主是交通登记机关登记的车主。但实际操作中,因为车主个人原因或过户不及时,也存在登记车主与实际车主不符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人会是谁?之后再分析。

(2)加害人,通常在车主与机动车驾驶人一致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的,加害人即车主为赔偿义务人。然而,现实中,车主与机动车驾驶人的分离无处不在。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通常对自己的交通事故负责,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3)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损时,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被保险人在该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免除。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事故受害人对保险公司有直接索赔权,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行为人赔偿受害人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019

车祸保险公司有哪些赔偿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如下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1、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二、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四、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

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五、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六、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赔偿编辑

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理赔程序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A、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B、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C、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申请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等。

查勘和定损

A、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过户手续

交强险保险条款第十五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变更即可。如果不是本人来办理,代办人还需携带委托书,到保险公司办理。

旧车保费

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交强险有“随车”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二手车在买卖后,交强险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

因此,车主购买到二手车后,应查看二手车是否还带有交强险。除了交强险不需过户外,其他车险都需要新车主到车辆原来的投保公司进行过户。

交强险费率根据车辆历史记录实行双挂钩机制,凡是有过出险记录,或者醉酒驾驶违法驾驶行为记录的车辆,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会有上浮,

而记录良好的车辆下一年续保时可享受一定折扣的优惠费率,而二手车过户时记录是跟车不跟人的。因此二手车交强险多少钱会因为二手车的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车祸纠纷的赔偿范围具体有哪些(机动车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

交通法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法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通法逆行造成事故的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交通法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2019

机动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汽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除“免责不赔范围”之外的责任,免责不赔范围如下: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扩展资料

交强险的三大误区

1、无过错责任=大家都有责任

无责赔偿是交强险模式跟当前商业三者险的最大差别。如果司机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保险费率幅度是不以肇事次数为基准的。

2、理赔限额=理赔额

如果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之和在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之内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总和超过限额的,则按分项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假如多辆被保险机动车碰撞非机动车或行人的,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如果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各机动车的责任,相关保险公司平均分摊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

3、故意制造事故也获赔付

投保了交强险,并不意味着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受到的任何损失都能得到全部赔偿。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则不予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  走出交强险三大误区(图)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赔偿范围具体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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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车祸纠纷的赔偿范围具体有哪些(机动车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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