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车子(民法典 汽车)

2023-02-28 六尺法务 民法典

民法典车辆所有权转移

法律分析:从机动车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机动车等特殊动产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只要完成了合法交付,受让人就已取得了所有权。虽然该所有权在效力上存在一定欠缺,但本着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基本原理,其权利即便没有登记,仍优先于其他债权,能与其相较量的也应是与其地位相当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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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汽车三包政策

汽车三包政策指包修、包换、包退,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损,经修复好后,可以享有三包,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销售方负责维修。

民法典关于车辆过户规定

法律分析:民法典对机动车怎样过户没有规定,而《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车辆过户登记的,需要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要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民法典对于车辆贬值费的规定

民法典对于车辆贬值费的规定

民法典对于车辆贬值费的规定,我们现在生活中随着开车的人越来越多,因此常常也会遇到车辆被撞问题,而如果是新车发生事故,车主也是非常心疼的,以下分析民法典对于车辆贬值费的规定。

民法典对于车辆贬值费的规定1

关于车辆贬值费赔偿的起诉打官司成功率在45%,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审理的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毁的,由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方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不过前提是,车辆是新车,并且车辆被损坏得非常严重,那么法院才会依据车辆损坏承担、使用年限及目前市场价值等多个角度来判定要不要赔偿。

在新民法典中规定,如果车辆贬值损失符合民法上损失的构成条件,那么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车辆的损害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如果事故造成车辆在全面修复也不能完全修复到受损之前的状态时,就可以向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的赔偿。一般可以以车辆的受损部件、整车的安全性、车辆的可操控性是否受损作为判断依据,如果这些受损了,则可以认为车辆损害达到了一定的程度。

2、存在未来交易的事实:车辆贬值则意味着车辆在未来交易时,其价格会降低,不过前提条件是车辆的交易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要想起诉贬值损失得到法院的支持,除了上述所说的损害达到一定的条件,还需要证明车辆损害的事实具有确定性。

车主必须证明车辆正在交易市场待售或者经交易协商后车辆正在运输途中;车主正在计划销售车辆,且已与其他人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若无法就此证明,车辆贬值损失一般也不能得到支持。

民法典对于车辆贬值费的规定2

车辆贬损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车辆贬值损失可以向肇事者索赔。目前,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或者车损险条款都约定“车辆贬值损失属于免责范围”。所以,一般情况下无法向保险公司主张车辆贬值损失。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的很少。保险公司也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中,也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

但是,“车辆贬值费”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恢复原状”的一条,因此,这一条也是法官判决此类案件中所引用的法律条文。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保险公司在提供格式条款时,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则关于“贬值损失不予赔付”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保险公司仍然应当赔付车辆贬值损失。

民法典对于车辆贬值费的规定3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车辆停运损失,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在肇事车主不能在支付赔偿金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实际收入应为正常业务收入扣减可变成本后的余额,不扣除税金。

成本是由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组成。不变成本包括税费、保险、运输管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工商管理费等;可变成本包括司机工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这就是说:每日纯收入=每日营业额-每日不变成本-每日可变成本。停运直接导致每日营业额和每日可变成本归零,但是原来每日营业额中支付的不变成本照常交纳,所以在计算停运损失时,不变成本是应该考虑在内的。

二、事故车辆贬值能获赔吗

1、车辆贬值损失应该由肇事者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财产损害赔偿的首要原则应该是全面赔偿原则。只要损害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有多少损失,就赔偿多少,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该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10条第3项明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也都属于赔偿范围。因此,肇事者应对您的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赔偿。

2、具体数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确定

关于贬值损失的具体数额,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如各地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贬值损失数额与购车时间、车价、修理部位、修理费用有关。车越新、车价越高、修理费越大、大件更换越多车辆贬值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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