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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形有什么的词条

2023-02-25 六尺法务 司法

车祸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的问题?

保险公司垫付车祸医疗费的条件: (一) 交通事故发生后 ,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 交通事故伤者 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 交通事故责任 承担。 交通事故当事人 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 交通事故车辆 ,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二)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 交通事故逃逸 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三) 交通事故死亡 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四)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五)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 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认为无保留必要的,应当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人伤后,可以自己垫付,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事故责任认定方垫付,但应当以不影响医疗情况为原则,后期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的判决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

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

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出车祸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吗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先垫付医疗费。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包含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形有什么的词条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形有什么呢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形: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找保险公司理赔

一般等伤者痊愈后,确定损失全部数额了,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了。不过在治疗期间一定要和保险公司人伤查勘员确定好什么药可以用,什么药不能用。因为有些药保险公司是不给报销的。

事实上,一般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等伤者的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即可以至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及三期鉴定。人民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原告的诉请安排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作出后,人民法院会根据医疗票据、伤残等级及三期的具体时间和具体的误工工资标准、护理标准及营养标准等对原告的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作出判决,可以据此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拓展资料】

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车祸人住院了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流程

1、是肇事方,这种情况可以跟交警说自己无力出医药费,让交警队向保险公司开具先行垫付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通知书》,然后保险公司会垫付医药费2、是受害方,若肇事方不愿意出医药费,自己又没钱垫付,可以凭交警部门的有关证明、医疗单位治疗的有关票据或病情证明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但是通常需要将肇事驾驶员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在法院“先予执行”保险理赔款后才能成功。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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