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成立业主委员会(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及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和坏处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

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落实社区基层自治建设的重大布署。

所有权人(即业主)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是提高业培亮主的民主意识和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

行使业主在小区内的管理主体的权利和责任。

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能够对房屋维修资金(房屋的养老金)进行直接理财(规定的理财范围内),使其保值增值并对它的使用进行直接的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问题。

制定《管理规约》和《大会议事规则》两个小区法律文件,用于约束全小区范围内的业主、居民、物业企业在法律范围内行事。

收回全小区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小区建设和小区的各项活动。

配合基层政府和居委会做好公共事业的服务。

带领全小区创造出安全、舒适、美丽的家园。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坏处:

1、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公开性与透明性还不够,绝大多数小区的业主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是谁并不知晓也不熟悉,更不了解,这就形成了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在履行职务时因缺乏群众基础而导致缺乏群众支持与信任,甚至是在决策时脱离群众、进而遭到群众反对的现象。

2、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并不能始终如一的保持旺盛的热喊团情。

3、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缺乏专业性。业主委员会成员光有热情是郑中橘不够的,在物业管理中涉及工程、水暖、电工、财务、审计、法律等多项专业性极强的领域,要做到对物业公司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与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缺乏这些专业知识是根本不可能的。

4、业主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得不到保证。按照规定,除去一些重大事项以外,物业管理中的其他问题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决定,而不需要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坏处

1、业委会法律地位尴尬

根据去年9月1日正式实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而业主大会到底是个什么 组织呢?《条例》第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因此,这个“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种事项的 权利、决策组织;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个全部财产的组织。

虽然新《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进行定性,但很多专家表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2、模糊定位导致“独裁”

正是这种模糊的定位,才使得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监督成了一个不小的难题。

3、业委会缺经费难持久

我国的业委会建设,由于不是市场化而是道德化的公益组织,则有一些“先天”不足。业主大会、业主 委员会的决策权与其业主决策能力的差距之大使之会陷入两难的境地。

4、业主们的参与意识淡漠

没人爱干,干的人又没人支持,更没人监督。有的只是猜忌和中伤,这些都极大的伤 害了业委会委员们的热心。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弊端是什么

一、优点

1、业主的诉求终于能够有个地方倾诉。并且业委会是唯一一个可以代表全体业主的法定社会组织。物业在服务过程中不能按照合同进行服务,业委会可以发出照会或者警告。对于物业服务的过程有人监督,实在不行的话,业委会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决定物业公司去留。

2、对于小区的公共收益终于有了有权力说话的组织。公共收益不再是物业公司的个人财产,而是扣除一定的费用后,其余的归业主共同所有。

3、业主对小区的各项公共事务有了发言权和决定权。包括车位费收费标准,物业费标准,以及其他各项制度的建设等。

二、弊端

1、业委会最大的弊端就是在需要决策时,业主能够参与的很少。如果真的是按照全员参与的业主大会,且要业主总户数过半同意票数或者建筑面积过半户数过半同意的话,那么业主委员会是不可能做出任何成绩的。按照这个规则,估计能够真正成立属于业主的业委会很难。

2、没有业委会的时候,业主怕物业,物业要涨价就涨价,要开拓财源占为己有,业主敢怒不敢言。成立了业委会,业主能不费吹灰之力干掉业委会。因为这时候的业主特别牛逼,只要没有满足他的个人诉求。

千万别成立业主委员会(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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