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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车超速撞死孕妇(驾车撞死孕妇)

2023-02-16 法律资讯 案件

09严重的酒后驾车事件。

6月4日清晨,杨女士在中河高架文晖路下桥口撞上了分道护栏。她可能是安全法实施以来杭州第一个系了安全带但仍然出事的司机。一般而言,正确使用安全带在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将挽救约45%的生命,而如果同时使用安全气囊,这一比例将上升到60%。杨女士在安全气囊和安全带同时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幸免于难,醉酒后驾车可能是最主要的原因。

根据现行的标准,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2mg/ml属于酒后驾车,而超过1.0mg/ml就是醉酒后驾驶。因为每个人的血液解酒能力不同,目前尚无法估计杨女士开车前喝了几瓶酒,但根据处理事故多年的交警说,一般人如果血液酒精浓度达到2.0mg/ml时,已经基本没有平衡能力了,像杨女士这样喝到2.6mg/ml,整个人应该已经是稀里糊涂了。

喝醉酒开车为什么危险?首先酒后人的平衡能力、反应能力都下降。平衡能力下降反映在对方向的控制感差,所以酒后开车的人常常呈“S”形打方向;反应能力下降在于对各种道路突发情况判断、避险的能力下降。其次,酒后人比较兴奋,开车容易超速,明明车速已经很快了,司机可能还觉得车速挺慢的。杨女士出事时据说是想往文晖路方向下去,可是又绕了回来才撞上去,很可能就是对前面车的距离和车速估计不足,而打方向又没打到位的缘故。

酒后驾车引起的事故不少,今年2月24日0:35,一个年轻女孩子开着一辆奔驰280,在松木场连撞两辆出租车后,又撞了一辆私家车。最后,奔驰撞上了一根电线杆,车头撞烂了才停下来。据了解,当天开车的女孩子也是酒后驾驶,血液浓度在1.8mg/ml左右,所以才会演绎这么惊险的连环撞。

进入夏天,喝夜老酒的、泡酒吧的人多起来,快报提醒你酒后不要开车,安全带和安全气囊对你的保护总是有限的,自己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才是最安全的方法。

浙江网12月28日电酒后,无证,闹市飞车,一死两伤!

新年临近,义乌频发酒后驾车造成的严重交通事故

前天凌晨3点多,义乌一个17岁的小伙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商务车在闹市区耍起飞车,结果车子冲上人行道,连续撞断一块广告牌、一杆路灯和一根水泥电线杆。

车后座一名搭顺风车的女子飞出车外当场死亡。

义乌交警提醒说,临近年尾,酒后驾车现象又呈高发趋势,希望广大司机能做到遵法行车,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无证驾驶造成一死两伤

在义乌拉黄包车的夏师傅目睹了这起事故的经过。据他介绍,当时是凌晨3点40分左右,一辆商务车突然疯狂地冲向人行道,连续撞断广告牌、路灯和水泥电线杆后折转方向,硬生生撞上路边一间店面的卷闸门后才停止。

车后座一名女子飞出车外当场身亡。路边还有三名行人被飞溅的碎片扎伤。

据夏师傅回忆,开车的是一个年轻小伙子,车里还坐着一名中年男子,两人都受了伤。

商务车被撞得不像样子,中间都折弯了,玻璃碎了一地。

“这辆车速度很快,时速起码在100公里以上。开着开着就往边上冲,司机可能喝多了酒。”目击者说。

据义乌交警介绍,肇事的小伙子姓杜,河北人,今年才17岁,父母在义乌经商。

那天晚上他偷偷驾驶父亲的商务车出来玩。车上的一男一女原先跟他并不相识,是在酒吧喝酒时认识的,回去时搭顺风车。

虽然杜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目前还未出来,但警方基本可以肯定他是酒后驾驶,而且无驾驶证。

撞车的双方都曾喝过酒

血淋淋的教训还不止这一起。就在前几天,来自福建的陈某及另一名同乡也因酒后驾车丢了性命。

民警赶到现场时,陈某的手机正好响起。打电话的是他远在厦门的女儿。得知父亲遭遇不幸时,他女儿当场就哭了起来。

肇事汽车的驾驶人田某来自吉林,在义乌一家外贸公司当翻译,驾驶证考出来才一个多月。

当晚7时,他和两名韩国人及几个朋友在一家韩国料理店聚餐。据他说,他只喝了一瓶啤酒。

3个小时后,他驾车打算到义乌机场接客人。行经事发路段,他看到一辆摩托车从路口冲出来,立即向左打方向避让。

但由于车速快距离近,田某的车子还是撞飞了摩托车。摩托车上的3人被甩了出去。

这辆摩托车的司机就是陈某。当晚他请了两名福建老乡吃饭,席间喝了一些泡过中药的高粱酒。

后来,他打算带两人回自己的暂住地休息,没想到半途遭遇车祸。

打击酒后驾车形势严峻

2007/12/28

“昨天晚上,我们设卡进行专项检查。结果发现11个司机涉嫌酒后驾驶,其中有两人涉嫌醉酒驾驶。虽然我们一再宣传和提醒,但形势比较严峻。”义乌交警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这几天将开展连续行动,打击酒后驾车现象。

据处理事故的交警介绍,义乌这几起事故中的驾驶员都是超速驾驶,加上喝酒后驾驶员的判断力和反应力减弱,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酒后驾驶、超速驾驶,这些违法行为不一定会出事故,但肯定容易引发事故,不能麻痹大意。”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临近年尾,走亲访友各种应酬逐渐增多,但千万要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别让喜事变悲剧9月26日夜9时许,沈阳交警发现一辆黑色红旗轿车从一家酒店驶向马路并在双黄线上违章掉头,交警及时查扣该车,违章者是沈阳某区交通局副局长。就在交警准备调查了解时,违章的副局长突然撒腿逃跑,几位交警急上前拦住。这时,副局长急忙用手中的档案袋遮挡面部并声称自己患有癌症,不要拉扯自己。最后在酒精检测仪的检测下,确定他为酒后驾驶。直到坐进警车,他还在求情:“刚才不是有意逃跑,是怕寒碜,我的确喝酒了。”他在警车上痛哭流涕,后悔不已,等待他的是处罚。

这个交通局长的行为可气又可笑,明知酒后驾车违章,被交警发现后认罚就是了,可他竟然撒腿逃跑,还假装癌症病人,这也太拙劣,太没风度了。酒后驾车已是错误,违章后逃跑则是错上加错。倘若是别人这样做,也许还可以解释为不懂交通法规,解释为酒后失态,可是,违章者是交通局副局长,这无论如何是解释不通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这样的领导并非个别,有的违法乱纪行为更为严重,并且还不像这个交通局副局长在违章之后尚有羞耻之心,还用档案袋遮遮脸面。

好在他的违章没有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没有伤人,否则,后头还不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他的违章令人捏一把汗,还使人想到,这样的交通局长能管好交通吗?事实是,确有这样的交通局长在管交通,正像有些卫生局长很不讲究卫生、教育局长很不重视教育、法院院长很不遵守法律。

更严重的是,有些本应懂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意义、本应执政为民的党政领导干部包括高级领导干部,却不去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去代表个人的根本利益,甚至连老百姓的保命钱都敢动,比如最近公布的严重违纪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要说陈良宇,谁能说他不懂党纪国法?谁能说他是“法盲”?可他就是无法无天,横冲直撞挑战党纪国法,这有点像那个酒后驾车的交通局长非要在双黄线内掉头。当然,交通局长是“小巫”,陈良宇是“大巫”,事情的性质也不同,陈良宇也不是“酒后”,这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中央关于查处陈良宇的决定代表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意志。古人在表达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现象的愤怒时,在慨叹人间不公、苍天无眼时,有个说法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今天,如果说沈阳那个喝酒驾车的交通局长只是一个小小的“窃钩者”,那么,按陈良宇的身份、地位,他与古代所说的“窃国者”有一比,同历史现象所不同的是,沈阳这个交通局长不会被“诛”,上海的陈良宇也不会再“侯”了。中国毕竟在发展,社会毕竟在进步,该受惩罚的人必定要受惩罚。

跑车超速撞死孕妇(驾车撞死孕妇)

改装跑车超速撞死2名孕妇 司机系毒驾罪行可以判多少年

如果是主责以上,应该在3-7年。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一尸两命!男子超速开车撞死前车孕妇,下雨天还敢开200,男子究竟多胆大?

这个男子真的是胆大包天,下雨天不知道减速竟然敢开到200迈,所有人都在雨天需要减速慢慢行驶,这个男人也因为自己的胆大,任意妄为,毁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我得知这件事情之后真的非常的心疼这名孕妇。

据报道说,这名孕妇是一个女教师,而且距离她生宝宝也就只有两个星期的时间,她这次出门就是去做自己的产检,但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去医院的路上发生了车祸,导致自己与肚中的小宝宝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场车祸被行车记录仪格外清晰记录下来,在视频里,那名男子开着的保时捷汽车,刚一开始先是超越了一辆货车,然后速度非常之快地撞到了孕妇的车辆,这次猛烈的撞击导致这名孕妇当场死亡,那名男子虽然没有当场死亡,但是在5天之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现在回想起那场事故,那些目击者都觉得胆战心惊,因为那名男子开车的速度可以说是非常的快,远远的就像是”火箭“冲了过来,我虽然不知道那名男子为何如此超快速的驾驶车辆,但他这样的行为是对自己性命的不尊重你是对其他人的不尊重,不应该因为自己的过失而连累无辜的人。

这名孕妇去世的那天正好是他母亲的生日,本应该是美好幸福的一家,就这样支离破碎再也挽回不了,这名孕妇的丈夫也在那一瞬间变成了孤身一人,而这一切都是因为超速驾驶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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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车超速撞死孕妇(驾车撞死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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